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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润装备:审计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事项的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8
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6 年度
                    财务报表及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
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
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不断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
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又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第一次审阅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2016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会计报表编制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会计报表的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同意将上述报表提交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第二次审阅意见如下:
    我们经过再一次的认真审核,认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相
关数据,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经营业
绩,同意以此数据为依据编制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事务所相关事项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对江苏通润
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内
容主要是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
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对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年度审计结束后,立信所对公司的年度审计结论以书
面方式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立信所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
计部门进行了跟踪配合,现将立信所本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一)2016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1、基本情况
    立信所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对公司内部
控制等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立信所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
    立信所于2016年12月向公司提交了《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审计计划》,2016年12月24日至27日到公司进行了年终盘点,并于2017年3
月13日-28日进场实施年终审计。经过10多天的审计工作,审计小组完成了所有
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初步意见后,于2017年4月6日向审
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征求意见,并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
    (1)独立性评价
    立信所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
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立信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
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立信所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
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立信所
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
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审计小组共由17人组成,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4名,分了3个审
计小组,项目部主要人员对本公司的经营业务较熟悉,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
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
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3、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提出的改进意见的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向本公司提出了宝贵的改进意见。我们觉得改进意见是客观的、合理的,公
司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进行分析采纳,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发展。
    (二)关于下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以来,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信
誉好,审计人员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
为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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