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为: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000 万股增加至
16,0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8,000 万元增加至 16,000 万元。鉴于上述,公
司拟在《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
责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和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变更手续。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000 万股增加
至 16,000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8,000 万元增加至 16,000 万元,因此拟对章程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如下:
变更事项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资 本 为 人民 币 公 司 注 册资 本 为 人民 币
8,000 万元。 16,00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 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0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