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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关于聘请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审计
过程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工作恪尽职守,熟悉公司业务,
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了解,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
证、管理咨询、资本市场服务、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
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H 股企业审计等资
格。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
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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