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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高科”或“公司”,股票代码:00058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的规定和要
求,对威孚高科董事会《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现
将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9号)核准,威孚高科非公开发行11,285.8万股,发行价格为
25.395元/股。上述股份于2012年2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86,602.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85,012.43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计285,012.43万
元,其中本年度使用9,525.71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部
使用完毕。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光大证券与公
司及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已注销。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变更情况
    根据《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威孚高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305,381.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承诺投入金
额285,317.5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85,012.43万元。2016年度公司实际投入9,525.71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5,012.43万元。
    (1)WAPS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和柴油共轨系统零部件产能提升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65,000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62,032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
计投入59,667.00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18,005万元),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已投资总额占计划总投资总额比例为100.00%,节余募集资金2,365万元。
主要是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实施效果的情况下,通过加
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严格费用支出,同时实施了资源共享模式,减少重复投入,从而
减少了项目总开支。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
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原投资总额为26,000万元,后经2013年5月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目投资总
额调整为34,000万元,调整部分全部用自有资金补充。计划募集资金投资26,000万元。截至
2016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26,000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2,856万
元),已投资总额占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比例为100%,该项目已于2015年6月完成。
    (3)工程研究院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7,000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5,154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
投入5,154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5,154万元),已投资总额占计
划总投资总额比例为100%。该项目已于2012年2月完成。
    (4)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65,000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57,75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
计投入57,750.00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1,662万元),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已投资总额占计划总投资总额比例为100%。
    (5)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及动力电池研发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10,000万元。由于国际国内对于动力
电池产业政策变化,动力电池发展的技术路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秉承谨慎投资理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投入。2015年5月,公司将“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及动力电池
研发项目”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原因是由于该项目目前在技术路线上还存在着
极大的不确定性,且投资规模较大,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在该项目实施上一直持谨慎的态
度,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故将此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同时公司会继续跟踪动力电池的发展,继续进
行产、学、研的合作,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择机适时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该变更决议已于
2015年5月2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股权收购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34,381.5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34,381.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
日累计投入34,381.5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2,235万元),实施进
度为100%。该项目已于2012年6月完成。
    (7)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90,000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89,694.9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累计投入89,694.93万元,实施进度为100%。该项目已于2012年5月完成。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威孚高科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节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依据
    保荐机构对威孚高科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发表意见的依据是查阅、复制威孚高
科及有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原始凭证等,资料各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四、保荐机构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威孚高科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奇英                          文光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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