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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5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在杭州公司体验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黄淑玲、杨
宁宁分别委托董事王旭宁、姜广勇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旭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总经理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2、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金志国、汪建成、张翠兰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
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
立董事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31,480.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61%。公司营
业成本492,295.44万元,同比增长2.37%,匹配营业收入的增速;
    2016年,公司销售费用110,330.61万元,同比上升11.57%,销售费用率15.08%,
上升1.00个百分点;管理费用49,875.04万元,同比下降3.12%,管理费用率6.82%,
下降0.47个百分点,其中研发投入21,752.79万元,同比增长4.55%;
     2016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80,405.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03%;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772.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53%。
     2016年,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673.66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16.89%。
     4、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报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
登在2017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5、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批文,目前相关发行工作正在推进中,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 95 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
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
2016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未分配
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公司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 5.1 亿元人民币,目前相关发行工作正在推进中,
募集资金暂未到位,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6、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以及 2017 年 4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17-012 号《关于公司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8、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和该议案的
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以及 2017 年 4 月 15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17-013 号《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
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1、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支持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九阳净水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杭州净水)的参股公司碧克仑(北京)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克
仑)的经营发展,杭州净水与碧克仑拟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杭州净水拟向碧克仑提供财务资助 380 万元,其他股东不提供财务
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和该议案的
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以及 2017 年 4 月 15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17-015 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
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2、会议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王旭宁、黄淑
玲、姜广勇、杨宁宁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参股合伙企业财产
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股份)全资子公司杭
州九阳欧南多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欧南多)拟将出资 12,000 万元所
持有的新疆分享创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分享基金)15.5842%财
产份额以 126,046,564.60 元转让给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力鸿)。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以及 2017
年 4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17-016 号《关于
子公司转让参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3、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王旭宁等 6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旭宁先生、黄淑玲女士、姜广勇先生、杨宁宁女士、
焦树阁先生、陈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可,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
决。
       14、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金
志国等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金志国先生、张翠兰女士和汪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认可,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
决。
    上述九位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
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15、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第四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
贴为 12 万元人民币(税后),并提请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请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高贻峻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
书履行职责,其简历和联系方式等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以
及 2017 年 4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17-017 号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7、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5月8日(周一)下午14:30在济南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
2017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7-018号的《关
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5 日
附件:九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旭宁简历:
    王旭宁,男,1969 年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一直担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旭宁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51.79%的股份,
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淑玲简历:
    黄淑玲,女,1964 年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长江商学院。一直担任公司副
董事长,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淑玲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4.88%的股份,
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广勇简历:
    姜广勇,男,1970 年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长江商学院。曾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杭州九阳欧南多小家电有
限公司、桐庐九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九阳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九
阳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九阳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姜广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1.43%的股份,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5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宁宁简历:
    杨宁宁,女,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注册会计师。
曾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宁宁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3.64%的股份,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0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焦树阁简历:
    焦树阁,男,1966 年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航空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
一直担任公司董事,现任 CDH Chin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董事兼总裁,目
前还兼任鼎晖投资关联企业的董事,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万州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兼副主席,河南双汇投
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孚南平电池有限公司、上海青
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董事长。
    焦树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劲松简历:
   陈劲松,男,1964年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曾任阳光100
(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劲松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志国简历:
    金志国,男,1956 年出生,博士学历,毕业于青岛大学。曾任青岛啤酒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曾任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金志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翠兰简历:
    张翠兰,女,1964 年出生,大学学历,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曾任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申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张翠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建成简历:
    汪建成,男,1962 年出生,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近 5
年曾任烟台大学法律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
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
    汪建成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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