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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取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5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 下午 14:30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7日—5月8日。
    3、现场会议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28038 号 济南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3 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17 年 5 月 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会
议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选举王旭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黄淑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姜广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杨宁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焦树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陈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选举金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张翠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汪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1、选举朱泽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2、选举崔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做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2017年4月1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11、议案 12 和议案 13 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
行表决。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
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银海街 760 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
联系人:高贻峻
电话号码:0571-81639093   81639178
传真号码:0571-81639096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2
       2、投票简称:九阳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     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1.00
 2     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年度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00
 5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00
 6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7     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7.00
 8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8.00
 9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9.00
10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00
1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1   选举王旭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1
11.2   选举黄淑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11.3   选举姜广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11.4   选举杨宁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11.5   选举焦树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
11.6   选举陈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6
1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1   选举金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1
12.2   选举张翠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12.3   选举汪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
13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3.1   选举朱泽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01
13.2   选举崔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02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1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九阳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九阳股
    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该列打钩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
 2.00     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年度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
 6.00                                                              √
          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 11-13)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0                                                                       表决票数
        (累计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 6)
11.01   选举王旭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黄淑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姜广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4   选举杨宁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5   选举焦树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6   选举陈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                                                                       表决票数
        (累计投票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 3)
12.01   选举金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张翠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汪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00                                                                       表决票数
        (累积投票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 2)
13.01   选举朱泽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13.02   选举崔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特别说明:
         1、请在对议案 1-10 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
     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议案 11-13 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2 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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