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24 公司简称:复旦复华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上海复华高新技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和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复旦软件园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6.8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6.2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关联交易、公司治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市场与销售、资产
管理、委外加工、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开发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市场与销售、资产管理、委外加工、研发管理、工程
项目管理、软件开发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包括漏报) 税前利润总额的 10%≤错 税前利润总额的 3%≤错报 错报<税前利润的 3%
报 <税前利润的 10%
错报(包括漏报) 收入总额的 1%≤错报 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收入总额的 0.5%
收入总额的 1%
错报(包括漏报) 净资产的 1%≤错报 净资产的 0.5%≤错报<净 错报<净资产的 0.5%
资产的 1%
错报(包括漏报) 资产总额的 1%≤错报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联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
大舞弊;(2) 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3) 外部审计
发现当前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 控
制环境无效;(6)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
以改正;(7)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
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经济损失 人民币 1000 万元及以上 人民币 500 万元至 1000 万 小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元之内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
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受到处罚;
(2) 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3)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 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说明: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认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9个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涉税事件整改情况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发出的沪国税一稽罚告(2016)10005 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发出的沪地税一稽罚告(2016)10021 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16-035,
以下称涉税事件)。该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复旦大学汇报详细
情况,并组织专门班子,同时聘请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对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受调查的原材料采购
和咨询服务费采购事项进行自查,自查范围涵盖交易合同内容、货物交付、服务的提供、资金的支付、
开票金额和数量、内部付款流程等。通过企业自查,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认识到在 2009 年-2015
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公司咨询费等发票的处理上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上海复旦复
华药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自行缴纳税款 18,269,285.94 元。
涉税事件发生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深刻吸取教训,全面整改,对谷胱
甘肽原材料事项做出重大调整,不再从国生公司采购;另外对国生公司提供服务应支付的服务费,双方
同意在产品销售定价时,给予一定的销售折扣,采取明折明扣的方法支付相关服务费,不再与上海奇泓
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公司发生交易往来。
涉税事件发生后,股份公司加强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定《复华药业经营及财务管理要求》,
公司及时修订了《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将资金审批事项根据经济用途进行分类,明确各类经济业务实
体单位财务经理(财务主管)、总经理、分管、总部财务部会计审核、总部领导各自审批、审核权限及
相应流程。公司信息管理部依据公司修订后的《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在合同管理、印章使用环节进行审
批流程的修改及完善,使制度的落地和执行有了内控信息系统支撑和保障。同时公司加强了内控管理和
审计监督。公司内控检查和内部审计的内部稽核检查已将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作为 2016 年工作
重点,加强日常检查和审计监督。报告期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加强了合同管理,强化了合同及协
议的初审及报审,股份公司法务部加强了原材料与服务合同的会审,财务部门加强费用管理审核工作。
目前,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正根据行业规范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修订相关内控管理
制度,对采购、销售、应收款管理、供应商管理、销售费用审核与审批等业务环节进行规范,有效防范
重大风险的产生。
代理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蒋国兴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