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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之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之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宁皮城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光兵                      联系电话:021-68886199 13701601884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士利                      联系电话:021-68886115 1363632861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16 年 12 月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上
                                                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
                                                以及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
                                                法规中涉及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股东行为规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管理等方
                                                              面的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资产经营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浙江金海洲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昌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
有限公司、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           是                   无
限公司、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海宁
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浙江卡森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
承诺函》
2、2015 年 12 月 11 日,海宁市资产经
营公司承诺如下:如海宁皮城因存在报
告期(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          是                   无
盘惜售及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
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2016年12月26日,陈炎表;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           是                   无
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认
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7 年 2 月 22 日,邱佳女士因工作变动
                                             原因,不再担任海宁皮城持续督导的保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荐代表人,财通证券委派张士利先生接
                                             替邱佳担任该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之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光兵                        张士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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