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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宁中国
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皮城”、“上市公司”或“公司”)2015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
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相关公司人员交流访谈,并查阅公司各项会议资料、三会决
议文件、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以
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并辅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海宁皮城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
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具
体包含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对胜任能力的重视、治理层的参与
程序、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组织结构、职权与责任的分配、人力资源政策
与实务、货币资金、筹资、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成本费用、销售与收款、固
定资产、投资环节、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具体如下: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
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行为规范》、
《企业文化体系》、《财务通则》、《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一系列的
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
方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
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全公司目前共有员工 1,398 人,其中具有高
级职称的 12 人,具有中级职称的 27 人,具有初级职称的 63 人;其中本科生及
以上 299 人,大专生及以下 1,099 人。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
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
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
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
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
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
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做出了适当处理。公司秉承创品牌市场、人文市场、
和谐市场的经营理论,做一流员工、建一流市场、创一流业绩的经营风格,诚实
守信、合法经营。
    (5)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
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
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
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
施。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和部门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
(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
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
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
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
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
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
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公司对各个工
作岗位按其重要程度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说明书。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打造“设计中心”、“批发中心”、“原料中心”三个中心的长远整
体目标,并辅以“内增外延”、“创新拓展”的发展战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
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并建
立了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等部门,以识别和应对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
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
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
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通过 OA 信息系统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加强了公司基础业务
信息及时传递,公司通过内部报刊、内部网络和邮件系统,保证公司的制度更新、
重大业务信息、企业文化信息等及时、有效传递,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组织
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合作伙伴、监管者和
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
动。
       4、控制活动
       (1)货币资金: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
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
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
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
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
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
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筹资: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
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
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3)采购与付款: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
岗位。明确了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
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
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
大漏洞。
       (4)实物资产: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
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
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
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5)成本费用: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能做
好成本费用管理和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并能及时对比
实际业绩和计划目标,并将比较结果作用于实际工作方面,加以控制和调整。
    (6)销售与收款: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
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
作了明确规定。股份公司范围内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统一的内部结
算价格进行结算。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租金和购房款收取的管理力度较强,
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到市场管理部门和销售部门,并将租金和购
房款等收取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
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商铺及配套物业、货款结算业务。
    (7)固定资产: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
程序。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固
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
    (8)投资环节: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
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采
用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各子公司一律不
得擅自对外投资。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9)对外担保: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度和
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
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
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0)关联交易: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关联
关系、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对控
股股东的特别限制、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11)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的原则,遵守承诺,注重使用效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制定严格的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使用,按项目预算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跟踪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公司内部审计部密切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
司主动配合保荐人的督导工作,向保荐人通报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授权保荐
代表人到有关银行查询募集资金支取情况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配合和资料。
    (12)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制订了《信息披露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等。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
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投资证券部是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
事务。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
得公司信息,提高了公司透明度。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
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
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
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
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
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
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
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3%,则认定为重要缺
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3%,则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
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
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
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
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
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
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3%,则认定为重要缺
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但小于 3%,则认定为重要缺
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
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
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海宁皮城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后,财通证券认为:海宁皮城已
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健全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
度;2016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海宁皮城董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
况,财通证券对《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光兵                     张士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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