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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4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6,339,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8.959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4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004%。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6,338,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8.95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戚大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同意比    反对票     反对比    弃权票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股)
                                            例(%)     数(股)   例(%)     数(股) 例(%)   通过
1、关于 2016    与会股东   136,338,803      99.9993    1,000     0.0007      0       0
年度董事会工                                                                                 是
                其中:中
作报告的议案                  1,043         51.0524    1,000     48.9476     0       0
                小投资者
2、关于 2016    与会股东   136,338,803      99.9993    1,000     0.0007      0       0
年度监事会工                                                                                 是
                其中:中
作报告的议案                  1,043         51.0524    1,000     48.9476     0       0
                小投资者
3、关于 2016    与会股东   136,338,803      99.9993    1,000     0.0007      0       0
年度财务决算                                                                                 是
                其中:中
报告的议案                    1,043         51.0524    1,000     48.9476     0       0
                小投资者
4、关于 2016    与会股东   136,338,803      99.9993    1,000     0.0007      0       0
年年度报告及                                                                                 是
                其中:中
摘要的议案                    1,043         51.0524    1,000     48.9476     0       0
                小投资者
5、关于 2016    与会股东   136,338,803      99.9993    1,000     0.0007      0       0
年度利润分配                                                                                 是
                其中:中
预案的议案                    1,043         51.0524    1,000     48.9476     0       0
                小投资者
 6、关于续聘    与会股东   136,338,803      99.9993    1,000     0.0007      0       0
2017 年度审计                                                                                是
                其中:中
机构的议案                    1,043         51.0524    1,000     48.9476     0       0
                小投资者
7、关于公司     与会股东   136,339,803        100        0          0        0       0
及子公司向银
                                                                                             是
行申请授信融    其中:中
                              2,043           100        0          0        0       0
资的议案        小投资者
             注:1、“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
             2、中小投资者同意(反对、弃权)的比例指中小投资者同意(反对、弃权)
     的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川律师、余洪彬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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