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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5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
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
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
部;水务板块: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售水
分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制水分公司;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汽
贸业务板块:福建漳发汽车有限公司(2017 年 2 月更名为福建漳州
发展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华
骏观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三
明华骏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平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厦门华骏凯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东南汽贸有限公司、
漳州市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业务板块:漳州市晟发
房地产有限公司、漳州诏发置业有限公司、漳州晟达置业有限公司、
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及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6.33%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1.3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 、销售业务、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对外担保、全面预算、财务报告、信息系统、行政管理、
关联交易、内部监督、母子公司管理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
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投资风险、业
务风险、工程项目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安全管理风险等重大、重要
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合并
净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
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净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合并净资产总额 2%,小于 3%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
净资产总额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合并总
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
总收入 0.5%,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 1%则认定
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舞弊行为、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更正重大错误、注册会计师发
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
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
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
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
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合并
净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
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净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合并净资产总额 2%,小于 3%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
净资产总额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合并总
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
总收入 0.5%,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 1%则认定
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影响公司整体控制目标实现的
严重程度作判定。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
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公司整体
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实
质漏洞,但导致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公司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
度依然重大,须引起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实质漏洞、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016 年度内部控制测评工作涉及总部流程 57 个,测试样本 200
笔;水务板块流程 54 个,测试样本 388 笔;汽贸板块流程 64 个,测
试样本 6598 笔;房地产板块流程 48 个,测试样本 426 笔;施工建设
板块流程 57 个,测试样本 175 笔。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公司制订了相应
的整改措施,向相关部门和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并逐项落实
整改情况均已整改完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根据监管部门对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及时根据相关规定
补充和修订各项内控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手册》,进一步健全内部
控制体系。
    (2)强化风险管理, 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和
公司内部实际情况,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强化
《内部控制手册》的执行力度,确保内控体系的完善、有效。
    (3)完善内部监督职能,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
行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内部控制重要方面的专项监督
检查,并跟踪落实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
的进一步完善和有效执行。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奋勉
                                       2017 年 04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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