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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4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
                   变更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分别收到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磐石欣胜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胜投资”)、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时芯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并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发
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7-005)(以下简称“原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分别收到欣胜投资、时芯投资提交的《关于变更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为强化上市公司责任意识,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市场理念和监管导向,有
利于支持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基于对中国经济、资
本市场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欣胜投资、时芯投资决定变更原减持计划:
    欣胜投资将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由不超过 13,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1.25%)变更为不超过 6,7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625%)。
    时芯投资将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3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875%)变更为不减持公司股份。
    此次变更股份减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      占公司总股   实际可上市流通   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股本比例
   1        欣胜投资        13,500,000         11.2500%      13,500,000      11.2500%
   2        时芯投资         5,220,000          4.3500%       1,305,000      1.0875%
           合计             18,720,000         15.6000%      14,805,000      12.3375%
     注: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公司。根据公司相关
 董监高出具的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因此时芯投资实际
 可上市流通的股数为 1,305,000 股。
    二、 变更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变更前                                     变更后
名称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13,500,000股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6,750,000股
欣胜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11.25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5.6250%
投资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                         自原公告之日起三个
    计划减持期限                              计划减持期限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股东
                       变更前                                     变更后
名称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1,305,000股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不减持股份
时芯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1.087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投资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                         自原公告之日起三个
    计划减持期限                              计划减持期限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
    待上述减持计划到期后,欣胜投资、时芯投资将继续遵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减
 持事项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要求依法予以及时披露。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自润欣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即 2015
 年 12 月 10 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欣胜投资、时芯投资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欣胜投资、时芯投资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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