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在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09)。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简称“电子集团”)告知函,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解除了对何燕女士所持有电子集团 51%股权的查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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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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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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