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大连易世达新能
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于董事长、财务总监的选举和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查刘振东先生和陈祥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
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及行业知识,其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符合任职要求,能
够胜任其职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刘振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新任董事长,聘任陈祥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侯宏启 肖作平 林志
日期:2017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