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号B座20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
3人),其中独立董事侯宏启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吴爱福先生主持,监事罗桂生先生、副总裁梁育强先生、张晓英
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推选董事刘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刘振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吴爱福先生提名,聘任陈祥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相同,陈祥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3 日
附:
刘振东先生简历
刘振东,男,出生于 1967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多年从
事投资及贸易相关行业工作。刘振东先生曾经担任福建恒兴集团贸易部副总经
理,目前担任厦门熙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追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河南栾川恒裕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佳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长、厦门龙武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宏芯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振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500 股,约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0.22%;其通过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5,820,000 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88%;刘振东先生直接和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80,500 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2.10%。
刘振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祥强先生简历
陈祥强,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山
东师范大学律师专业,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及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1997 年 8 月至 2002 年 2 月在山东洁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化验员、内刊编辑、宣传干事等工作;2002 年 2 月
至 2005 年 6 月,先后担任上海华源长富药业集团山东长富洁晶药业有限公司团
委书记、办公室主任等职;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先后担任山东洁晶药业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先后担任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职。
截至本公告日,陈祥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