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作为厦门国
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或“公司”)2015 年度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厦门国贸 2016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7 号文核准,厦门国贸已于 2016 年 1 月以公
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 2,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9,071,943.3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存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开元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 350ZA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72,918.03 万元,2016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7.47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104,016.6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 27.47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2,733.00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83.6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
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储存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 424770407297 账
户,并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以下简称“中
行开元支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根据该协议,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朱桢、张子慧可以随时到中
行开元支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中行开元支行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
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 20%的,中行开元支行应及时以传真方
式通知保荐机构,并以电话方式通知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
的支出清单。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筑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以下合称“子公
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述四家银行以下合称“子公司专户银行”)
签署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该等协议,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朱桢、张
子慧可以随时到子公司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子公司专户的资料;子公司专户银行
按月(每月 5 日前)向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
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 20%的,子
公司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并以电话方式通知保荐机构指定
的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在中行开元支行开设的 424770407297 募集资金
专户已按募投项目拟投入计划分别转入上述 4 个子公司专户。4 家子公司为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募投项目拟投入
序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金额(万元)
上海筑成房地产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4100020419200199844 150,000
有限公司 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漳州天同地产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2 35150198030100000202 80,000
限公司 司厦门湖滨支行
南昌国贸地产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 40379001040038243 20,000
限公司 司厦门市分行
南昌国贸地产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4 36010155000001137 27,000
限公司 限公司厦门分行
合计 - - - 277,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余额
序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备注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 厦门国贸 424770407297 0.27 -
司厦门开元支行
上海市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松江区
上海筑成房地
2 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 4100020419200199844 601.27 佘山北
产有限公司
业部 地块项
目
漳州国
漳州天同地产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 35150198030100000202 226.58 贸 润
有限公司 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
园项目
南昌国
南昌国贸地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 40379001040038243 0.04 贸春天
有限公司 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项目
南昌国
南昌国贸地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5 36010155000001137 455.47 贸蓝湾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项目
合计 - - - 1,283.63 -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 276,907.19 172,918.03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172,918.03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比例
是 否 已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实 项目可行性
变 更 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目和超募资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现的效益 是否发生重
目(含部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金投向 总额 金额(2) (净利润) 大变化
分变更) =(2)(1) 期
承诺投资项
目
上海市松江 项目未完
2017 年
区佘山北地 否 150,000.00 150,000.00 76,957.23 76,957.23 51.30 工,尚未产 - 否
-2019 年
块项目 生效益
一期 I 标段
已于 2016
一期 II 标
年完工、交 本年实现
段和二期
漳州国贸润 房,一期 II 净利润
否 79,907.19 79,907.19 60,386.22 60,386.22 75.57 尚未完 否
园项目 标段和二 6,676.42 万
工,尚未
期于 元
产生效益-
2017-2020
年完工
项目未完
南昌国贸春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2017 年 工,尚未产 - 否
天项目
生效益
南昌国贸蓝 否 27,000.00 27,000.00 15,574.57 15,574.57 57.68 2017 年 项目未完 - 否
湾项目 工,尚未产
生效益
承诺投资项
- 276,907.19 276,907.19 172,918.03 172,918.03 - - - - -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
向
超募资金投
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无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 71,400 万元。该事项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6)第 350ZA0026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审核。
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会审议通过《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 193,2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1 月 18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有闲置募集资金 102,733.00 万
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0,467.00 万元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无
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016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对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及其审核、进展与完成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
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350ZA0152 号),发表意见为:厦门国贸董事会编制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350ZA0152 号)、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
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
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6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