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 2017 年 4 月 12 日、4
月 1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2017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临
2017-053、054 号),已对涉及雄安事项进行了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在雄安新
区的容城县、安新县内分别投资 1 个地表水厂项目,容城县地表水厂项目设计规
模 3 万吨/日,预计总投资 5,000 万元;安新县地表水厂项目设计总规模 3 万吨/
日,其中一期设计规模 2 万吨/日,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 5,426 万元,但均尚未
正式运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3,963,511.40 万元,
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0.26%,对公司目前业绩无影响。
今日,公司股票交易再次触及异常波动,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并充分向
市场揭示风险,公司决定就前述事项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核查,特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完成相关核查工作
并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的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