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2 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1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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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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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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