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08年4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8年4月29日在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楼公司本部会议室
召开,应到董事13名,实到11名。执行董事刘庆民先生及杜凯先生、
因公出差未能到会,分别委托执行董事张斌先生及苏伟国先生代行表
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及董事会
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录得亏损318,906,062.93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1,438,523,595.67元,故董事会建议本报告期不进行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
年度境内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任汇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境
外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1)原第十二条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的经营范
围包括:生产制造输变电设备及附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
服务,输变电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试验服务。”
(2)原第十八条修改为: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后,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
总数为87,3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
(i)境内A股共615,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6%;
(ii)境外H股共257,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4%”。
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6、提请2008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
街189号金都饭店1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处理上述1~5项决议案。
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通过《200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