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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3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额度: 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投资品种:通知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由财
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142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891,98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999,997.80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07,999.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0,091,997.82元。公司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存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金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622336669                            4,852.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43010157870000032                              6.98
                   合计                                                              4,859.09
    注:(1)存款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用差额。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7,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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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会存在一定的周期,逐步进行资金的投入,在项目未全部实施完毕
的情况下,公司会出现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二)现金管理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通知存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
性存款。
    (三)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办理的通知存款、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不得用
于质押。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
限和收益等。
    (五)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
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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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安排,且在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
    3、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
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3 日
                                            -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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