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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8-04-2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8日上午在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三层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48户,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15586.1704万股,占总股本50亿股的63.117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
    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十一项议案:
    (一)《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55,861,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0%;
    弃权0股,占0%。
    (二)《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55,861,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0%;
    弃权0股,占0%。
    (三)《2007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55,861,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0%;
    弃权0股,占0%。
    (四)《2007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55,861,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0%;
    弃权0股,占0%。
    (五)《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155,861,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0%;
    弃权0股,占0%。
    (六)《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155,493,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83%;
    反对0股,占0%;
    弃权368,300股,占0.0117%。
    (七)《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行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8,585,766,746.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22,286,909.85元,本年可供分配利润11,508,053,656.21元。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按照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58,576,674.64元;提取一般准备1,147,002,820.08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7,902,474,161.49元结转下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3,154,189,7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70%;
    反对1,051,306股,占0.0333%;
    弃权620,667股,占0.0197%。
    (八)《关于聘请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08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250万元和33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155,861,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0%;
    弃权0股,占0%。
    (九)《关于制定〈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55,241,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3%;
    反对0股,占0%;
    弃权620,667股,占0.0197%。
    (十)《关于制定〈兴业银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55,241,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3%;
    反对0股,占0%;
    弃权620,667股,占0.0197%。
    (十一)《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鉴于谢魁星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监事职务,股东大会选举周语菡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155,830,1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0%;
    反对0股,占0%;
    弃权31,600股,占0.0010%。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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