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进入换股期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91),本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
马投资”)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的“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已完成发行,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共分四
期发行)。
日前,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飞马投资的通知,根据《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飞马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代码:117044,
债券简称:16 飞投 03)将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进入换股期,敬请投资者注意。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后续进展,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