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4月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河南科迪乳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67号)。针
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
将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若是,请明确披露减持原因、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等;若否,请明确披露不存在减持计划。
回复:经问询,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公司 2016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
划(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7 号)。
2、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
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7.18 条的要求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回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
格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
得从事内幕交易。公司在披露《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公告》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和内幕信息知情人近亲属的有关信息。并按照《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7.18 条的要求,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将自查结果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3、本次分配预案预披露前三个月内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
回复: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
前三个月内,不存在投资者调研的情况。
4、你公司经营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
回复: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在 2016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范围
内、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与 2016 年业绩快报基本保持一致,公司经营
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