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许志榕董事、汤剑平董事因公出差,委托麦
校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杨胜利独立董事因公出差,委托虞世全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有
表决权总数为10 票。会议以8 票赞成、2 票弃权(李常法董事、唐建平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08
年第一季度报告》。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麦校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宝清声明:
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030,015,711.31 989,770,723.18 4.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17,529,693.23 7,361,679.62 4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0.12 0.05 140.0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504,851.3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5 ---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68,013.61 10,168,013.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 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 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7 0.07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8.00 58.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
益率(%)
61.96 61.9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营业外收支净额694,202.29
所得税影响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合计694,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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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681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
数量
种类
刘智1453681 人民币普通股
顾维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燕军775200 人民币普通股
赵传法7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何鑫涛714012 人民币普通股
魏红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钟文640283 人民币普通股
谷志平6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建荣568600 人民币普通股
黄德琼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报表项目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2,954,112.73 52,660,303.88 57.53%
营业税金及附加325,173.13 193,357.93 68.17%
销售费用1,785,968.43 2,808,604.76 -36.41%
投资收益7,111,526.59 281,370.97 2427.46%
营业利润24,317,807.47 -11,817,490.98 ---
净利润20,039,468.96 -12,310,202.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68,013.61 -12,316,846.93 ---
变动说明:
1、报告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7.53%和68.17%,主要原因是会
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增加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所致;
2、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36.41%,主要是公司原有油脂化工和医药产业销售规模缩小,
费用下降;
3、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24.27 倍,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华源报告期对联营
企业投资按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大幅度增长;
4、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
增加盈利能力较好的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所致;
5、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扭亏为盈的目标,主要原因公司产业
结构调整,增加环保产业营业利润,按权益计算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大幅度提高。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
因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流动性危机,自2005 年9 月19 日,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本
公司61,669,440 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9%)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华源集团有
限公司一案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
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61,669,440 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9%)因上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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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一案继续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8 年2 月28 日至2008
年8 月27 日。
该事项公司于2007 年3 月9 日、2007 年9 月5 日、2008 年3 月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公告。
因相关银行与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自2007 年3 月28 日,中国华源生命产
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61,669,440 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9%)被司法轮候冻结。根据北
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61,669,440 股国有法
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9%)继续被司法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2008 年1 月17 日至2008 年7 月16
日。
该事项公司于2007 年3 月30 日、2008 年1 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2、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公司自2006 年9 月起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立案稽查。截至本报告披露
之日,上述立案稽查事项尚未有最终结论。
3、江苏华源股权转让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2008 年4 月7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486 号〕,核准本公司报送的重组方案。
2008 年4 月25 日,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
4、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2008 年4 月16 日,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志榕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
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16 号),核准豁免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许志
榕因司法拍卖而合计持有本公司61669440 股(股改方案实施后将合计持有75853411 股),导致合计
持有本公司41.09%的股份(股改方案实施后将合计持有本公司39.86%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
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150,081,697 股为基础,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改
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3 股;同时,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本82,045,583 股为
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0.7 股。股改方案
实施完毕后,公司流通股股本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82,045,583 股增加到改革后的106,659,258 股,非
流通股股本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68,036,114 股增加到改革后的83,684,420 股,总股本从股权分置改
革前的150,081,697 股增加到改革后的190,343,678 股。公司拟在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许
志榕完成股权过户后实施公积金转增及定向转增。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
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的变化,增加环保产业的经营规模和利润,预测报告期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累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盈利。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校勋
2008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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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明
本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