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2006年、2007年与巢湖第一塑料厂、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经营情况,预计2008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包括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不超过8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与本公司关系
巢湖市第一塑料厂 3500 杨作文 农地膜、塑料制品 本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国通怡甬科贸有限公司 100 郭传余 技术开发、转让;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销售;塑料制品 本公司子公司
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5000 郭传余 销售建筑材料,已自有资金进行与之相关的投资咨询;与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具体按公司有效证书经营) 本公司子公司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与本公司关系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28000 郑忠勋 资产经营、对塑胶建材、塑胶门窗及配件、塑料薄膜、塑胶管材及板材项目投资等 股东之一
安徽国茂塑业有限公司 10000 肖衡 木塑制品、土工格栅、薄膜、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农业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安徽国风进出口有限公司 2200 肖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规定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人的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基础。
为维护各关联方利益,当关联双方互供产品价格受外部市场涨价影响需调整时,双方将以市场价为基础及时进行对等调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属于根据公司需求进行的购销往来。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1、"三会"实施表决
本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三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表决时,董事会中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联系的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控制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