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6 年 4 月 26 日
目 录
股东大会议程 ....................................................... 3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2016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2016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议案三: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 17
议案四:2016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18
议案五: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24
议案六: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6
议案七:关于部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27
议案八:关于聘任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7
议案九: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8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39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2
议案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 47
议案十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52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54
议案十五: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 59
议案十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8
议案十七: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76
议案十八: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 80
议案十九:关于 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88
报告一:2016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 93
报告二:2016 年度三农金融业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 96
报告三:2016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 100
报告四:2016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 105
报告五:2016 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 112
报告六: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16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程
会 议 时 间 : 2016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三) 下午 14:00
会 议 地 点 :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主 持 人 : 董事长 宋建明先生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各项议案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6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部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关于聘任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13、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5、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7、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8、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19、关于 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听取报告
1.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 2016 年度三农金融业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3. 2016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4. 2016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5. 2016 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6.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股东质询
五、投票表决、计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大会结束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
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
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
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七、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采用现场投票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弃权”或
“反对”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八、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
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
议案一: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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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董事会牢记普惠金融的责任和使命,坚持“县域优先,零售优先”,
贯彻落实上级监管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
促进本行创新金融服务,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
制,使本行差异化竞争优势进一步彰显。现将本行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战略引领,不断提升发展能力
2016 年,本行实现净利润 10.55 亿元,比上年增长 7.33%;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1 亿元,比上年增长 7.76%;实现每股收益 0.51 元,比上
年增长 0.03 元;资产总额 1299.82 亿元,比上年增长 19.79%。经过全行上下多
年的不懈努力,本行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掀开了本行
发展的新篇章。
坚持定位不动揺。以“农村金融领跑者”为愿景,立足农村,专注县域,坚
持特色化、差异化市场定位,始终牢记服务“三农”初心。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
济。不管经济金融形势如何变化,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本行赖以生存发展的
牢固根基。在资源配置上,确保将不低于 80%的新增信贷资金配置到实体经济领
域,从投向上确保“向实不向虚”,在行业上重点“扶优限劣”。二是坚持助力三
农发展。健全服务三农组织架构,单独组建三农金融部,培养三农服务专业团队,
为三农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探索“银农合作”新模式,开发上线农村集体
资金管理系统,三农贷款增速是全行贷款增速的 3 倍。
转型发展见成效。突破传统业务发展的瓶颈制约,牢固树立大零售银行、轻
资本银行转型方向,形成以小微业务、资金业务为两端的“哑铃型”发展模式。
一是小微板块强劲增长。坚持做大户数、做小客户,全年新增小微贷款客户 5.76
万户、小微贷款金额 60.74 亿元。全行贷款客户共计 13.2 万户,其中 98.9%为小
微客户。小微贷款余额达到 161.7 亿元,同比增长 60.16%。二是资金板块贡献提
升。围绕投资银行、交易银行、资管银行三个方面来打造轻资本银行,通过投资
银行来对接优质资产,通过交易银行来服务优质客户,通过资管银行来解决资金
来源。成立票据业务部,成为票据交易所首批成员和首单交易农商行。
跨区发展稳节奏。审慎推进跨区经营,将本行小微三农服务经验复制到异地
市场,为本行业务发展寻找更加广阔的空间。一是分支机构有序开设。泰州分行、
扬州分行开业,苏州分行加快筹建。到 2016 年底,异地分支机构存款 111.74 亿
元、贷款 216.89 亿元,占全行总存款和总贷款比例分别较年初提高 1.74 和 6.74
个百分点。二是村镇银行批量组建。批量组建 11 家村镇银行,开业村镇银行总
数达到 30 家。到 2016 年底,村镇银行总存款 60.03 亿元、总贷款 69.15 亿元,
分别较年初增长 27.12%和 56.95%。
二、严守风险底线,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董事会高度重视资本管理工作,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统筹
管理,不断强化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全行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强化资本约束。引导管理层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加大对轻资本型资产的配
置力度。多措并举,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一是有效补充一级资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2.22 亿股,净募集资金 9.11 亿元,全部用于补充一级核心资本。二是成功
发行二级资本债。成功获批 20 亿元二级资本债,首期 10 亿元已发行完毕,用于
补充二级资本。由原来主要依赖留存利润的内源性资本补充机制,变成内外源并
举,夯实了发展基础。
加强风险管理。在敦促管理层不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的同时,充分挖掘不良
资产的潜在价值。一是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审议批准了《2016 年度市场风险限
额》、《2016 年监管指标分层预警》。持续优化信贷结构,推进授信体系改革,不
断提高风险管理体系的前瞻性、科学性和适应性。二是加速不良贷款处置。设立
资产保全部,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创新清收方式,提高处置效率。全行不良
贷款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完善内控体系。不断强化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确保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全面实施和顺利实现。一是强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审计工作人员力量,提
高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加大非现场检查力度,进一步扩展内部审计领域,由
原来的合规审计、流程导向审计逐步转向风险导向审计。二是严格关联交易管理。
审议批准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对关联法人的综合授信额度,强化了关联交
易管理和合规约束。
三、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升企业价值
2016 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议案 8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
审议议案 50 项;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 19 次,审议通过议案 59 项。
规范董事会自身运作。将加强自身建设作为规范高效履职的根本保障,充分
发挥各专业委员会作用,着力提升董事会运作的效率和水平。一是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结合监管要求和本行实际情况,优化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将消
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框架。履行高管选聘程序,聘任了本行行长和 1 位行
长助理,完善了公司治理架构。二是提高履职决策能力。通过优化会议流程、加
快信息化建设等举措,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各位董事落实
监管要求,参加业务培训,开展专题调研,发表独立意见,促进了工作质量和效
率的提升。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做好
强制性信息披露工作。本行上市后共披露定期报告 1 份、临时报告 14 份、制度
性文件 5 份。结合本行发展和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统筹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深入推进自愿性信息披露,不断完善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内容,增强本行运行的
透明度。同时,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强化保密意识,切实防范内
幕交易,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保护广大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联系,密切追踪市场变化,
打造迅捷、流畅的双向沟通机制。通过路演等方式向资本市场推介本行战略定位、
转型成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树立本行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热情接待投资
者来实地调研,围绕本行发展战略、管理现状、重点业务领域和经营管理特色等
方面进行交流,全年共接待机构投资者 31 家,57 人次。利用上证 E 互动、电子
邮件、电话、传真等沟通渠道,第一时间为中小投资者答疑解惑,拉近本行与投
资者之间的距离。
四、担当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
本行在不断追求股东回报、自身成长和发展的同时,努力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积极提升本行品牌形象,努力实现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的统一。年内获评江苏省
文明单位,入选人民网“2016 农商银行综合影响力排行榜”前 10 位,荣获证券
时报社“2016 中国区最具成长性农商行投行”,全球银行排名第 578 位,居全
国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前 5 位。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提升服务与品牌的重要工
作来抓,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是提升消费者体验。利
用本地物理网点乡镇全覆盖的优势,通过加快网点转型,创新柜面服务形式,减
免收费项目,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供更佳的消费者体验。二是坚持普惠金融理
念。着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支持保障性信贷投入,创新消费信贷产品设计,以
特色服务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持续完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电
子银行产品功能及体验,长期坚持信用卡“零”年费政策,开展磁条卡免费换发
芯片卡工作。三是强化客户服务保障。建立 24 小时消保投诉处置服务团队,持
续扩大服务范围,缩短响应时间,接纳消费者意见,促进本行产品的优化与服务
的提升。
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始终以履行企业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为己任,主动承担各
项社会责任。一是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本行以实际行动诠释“普惠金融、责任银
行”的理念,全年通过捐助各项文教慈善事业,参与扶贫爱心捐助,深入基层开
展帮扶活动,赞助各类赛事运动等形式,为地方公益事业提供助力,为城市精神
文明建设添砖加瓦。二是践行绿色金融理念。加大对绿色环保行业的支持力度,
着重支持清洁能源开发、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生态项目,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
可持续发展。三是着力营造“幸福银行”。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拓展员工职
业发展通道。重视员工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促进员工全面发展,同
时不断增强人文关怀,增进员工对本行的归属感。
有效开展精准扶贫。积极响应中央精准扶贫的号召,充分发挥行业自身优势,
用实际行动支持扶贫攻坚工作。一是精准对接金融需求。充分发挥本行小微金融
业务专长,优先安排扶贫信贷资源配置,创新定向产品设计,真正帮助社会底层
的草根客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他们走创业路、致富路。二是精准布
点贫困区域。本行在省内外欠发达农村地区发起设立 30 家村镇银行,其中 8 家
村镇银行位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0 家村镇银行位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
重点县。在省内开设 35 家异地分支机构,缓解了当地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还
为当地创造了 2800 多个就业岗位。
2017 年是本行持续推进现代零售银行转型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深刻领会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上市不改支农方向,做大不忘支小初心,规模与效
益兼顾,效率与风控并重,争做一流上市农村商业银行!
特此报告。
议案二: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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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是本届监事会收官之年,也是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多变的一年,又是
我国金融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公司监事
会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和领导下,在高管层的支持配合下,忠实履行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持续对公司发展规划、经营策略、资本管理、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
职监督,促进了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广大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6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1、依规有序组织召开和参加各类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各类报告和议案。
公司监事会遵循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两大基本准则,依照监事会工
作制度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有序地组织监事召开监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各类行务会议,有效履行了监事会
的工作职能。 一是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严格依照本行《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全年共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其中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的会议 4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 2015 年
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以及监事会相关制度和本行公司治理、
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 21 项议案;认真听取了本行经营工作情况报
告和各类定期报告等 37 项报告,并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二是组织召开监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开展工作。一年中,监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会议 9 次,全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监事和高管 2015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等 20 项议案。
三是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全体监事出席了本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并
认真监督了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及报告的审议表决过程。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向大
会报告工作。四是列席董事会和经营层会议。监事会切实履行和监督董事会的决
策过程,全体监事列席了 4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与董事会一起就关于修改上市后
本行法人治理相关制度等议案,进行交流与探讨。除此之外,为加大对公司经营
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监督力度,监事会派员列席了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和各
种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听取经营层和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经营层及管理部
门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时发表意见建议,有效监督董事会的决策过程和经营
层的履职行为。
2、围绕全行工作重点,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
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的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履职的独立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一是进行财务
监督。监事会认真审阅本行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等财务综合经营分析报告,及时
跟踪了解本行财务运行状况。同时,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 2015 年度财务
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审计,确保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合法、准确。在此基础上,
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对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 2016 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进行了认真审验,出具审验意见并提交监事会会议审议。二是做好内控监
督。监事会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作用,指导内审和合规等部门,开展对押品管理
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排查;对本行内部控制及岗位责任制落地情况等进行专
项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三是实施风险管理监督。每季听取风险管理部门工作汇
报,密切关注重点业务领域的风险,对本行资产风险分类、呆账贷款核销等工作
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对新开办业务的风险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四是开展履职监督和对董监高人员的
履职评价。根据《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
指引》以及本行《章程》、《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相
关规定,监事会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通过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管年度履职档案、
组织董监高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开展履职情况自评与互评打分等方式,对董
监高人员 2015 年度履职考核情况进行初评,出具初评意见,并分别听取董事、
监事和高管本人意见,最终形成正式的评价报告,经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向股
东大会报告,并分别报送省、市监管部门。201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
员都能勤勉履职,充分发挥了董事、监事和高管各自的作用,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都为称职。
3、积极开展多条线的调查研究,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针对金融业不良资产高发的态势,为全面了解本行小微金融业务经营及管理
情况,及时掌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小微金融业务
发展。全体监事于 8 月上旬在监事长的带领下,对小微金融总部、邗江支行和高
邮村镇银行的小微金融业务经营管理及风控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小
微金融总部、邗江支行小微团队和高邮村镇银行,在分别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后,
围绕小微金融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及团队建设等进行了座谈,并对业
务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进行了质询交流。通过调研,监事们认为,小微金
融在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借鉴和推广。但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风
险应及时设法帮助解决和化解。对此,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小微金融的指导与管
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年来,监事会向董事会发出质询意见书 2 份,收到质
询反馈报告书 2 份;向行长室发出质询意见书 5 份,收到质询反馈报告书 5 份。
4、切实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注重与董事会、经营层以及监管部门的沟通
联系。
一年来,公司监事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有效提升了
监事的履职能力。一是完善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根据《监事会工作指引》等规
定要求,本着精简效能原则,监事会将原有的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评
价和监督委员会 3 个专门委员会归并为现在的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和监督委
员会 2 个专门委员会,将原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并入监督委员会,并重新制定各专
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同时,为强化监事会工作职能,单独设立了监事会办公室,
重新聘任了监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增加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监事会
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提升监事自身的履职能力。加强对监事金融理论知识
和监事会业务知识的学习辅导,全年共组织监事培训学习 2 次。三是注重日常沟
通联系。监事会密切与包括董事长、行长在内的董事会、经营层人员之间的日常
沟通联系,就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状况与处置措施、公司治理、上市工作等
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做好与各级银监、人行等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
汇报工作,取得监管当局对本行工作的支持。同时,为加速推进本行异地分支机
构网点建设和村镇银行战略布局等工作,监事长与所在地监管部门保持经常性的
沟通联系,多次上门拜访分支机构及村镇银行所在地银监局、银监分局和人民银
行等监管机构,听取他们对本行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管意见,并就分支机构及村镇
银行网点建设、业务拓展、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等具体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得到
了监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二、2017 年监事会工作打算
根据《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发展实际,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持续完善监事会运作机制。
一要规范召开和参加各类会议,提升监事会议事和监督效率。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认真组织召开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风险评价
报告、重大投资报告、利润分配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等相关议案。此外,按时出
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经营管理层会议,对上述会议的
议题、程序和决策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实时监督。二要重视经济形势研判,
提高监事会工作前瞻性。关注国家对长江经济带等战略热点,抓住银行业发展的
新机遇;关注新兴金融业务的发展,加强对资产证券化、金融租赁等新兴业务的
学习研究,跟踪监管政策变化,前瞻性地进行监督引导;关注公司治理前沿问题
的讨论和研究,邀请监管机构和业内专家进行专题培训,提高监事理论研究水平。
2、不断强化战略监督能力。
一要针对经济金融新形势,监事会将立足服务全行战略和经营目标,加强对
全行战略转型的监督。二要形成资本规划定期评估机制。不断完善评估手段,丰
富评估指标,拓宽评估维度,制定合理评估频度,将资本规划评估定期化、常态
化,提高评估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科学性。三要关注新三年战略规划的制定
工作。监事会将按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积极关注本行新三年战
略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3、进一步做实调研工作。
一要扩大调研范围。在对分支机构、村镇银行经营转型情况调研的同时,开
展全行战略和资本管理实施情况的调研,跟踪关注对外投资机构的经营发展,对
本行 6 家对外投资单位,有针对性选择 1-2 家进行调研。二要丰富调研内容。除
了考察调研分支机构和村镇银行,还要适当延伸到一些重点客户,了解当地企业
的生产环境和经营状况,掌握最真实的第一手信息。三要充实调研人员。邀请部
分董事参加监事会调研活动,借用内审、合规和风险等部门力量参与调研,充分
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提高监事会监督意见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四要
持续加强监事会和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联系,使监事会意见更好地落实到
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具体工作之中。
4、继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
一要做好监事会的换届工作,确保监事会工作顺畅;二要继续加强监事会制
度建设,完善各项监督机制,保证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三要积极组织监事
参加监管机构及本行组织的各项培训,加强监事对监管政策的学习和宏观经济形
势的把握,不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四要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争取更多的政
策指导和监管支持,积极参加监管会谈,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监管重点,并结合
本行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五要加强与同业交流学习,不断改进监事会
工作。通过开展与同业监事会的交流座谈,重点就监事会组织架构、职责定位、
履职方式、监督方法等监事会工作的重点问题开展探讨交流。
特此报告。
议案三: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已
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附件: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议案四: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各位股东:
公司制定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6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附件: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状况(母公司)
(一)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为1235.70亿元,较上期末的1033.66亿元增长
19.5%。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归因于本行资产组合中客户贷款(包含票据贴现,
下同)及投资的增长。下表列示本行资产总额的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数 增幅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48,282 1,142,600 205,682 18.0
存放同业款项 493,534 292,937 200,597 68.5
拆出资金 251,965 99,000 152,965 154.5
发放贷款和垫款 5,950,367 5,320,504 629,863 11.8
减:贷款损失准备 198,325 168,178 30,147 17.9
贷款和垫款净额 5,752,042 5,152,325 599,717 11.6
投资: 4,213,243 3,391,645 821,598 2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44,165 123,921 -79,756 -6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06,897 1,348,099 258,798 19.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77,006 1,089,270 87,736 8.1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96,256 766,923 529,333 69.0
长期股权投资 88,919 63,433 25,486 4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 20,000 -20,000 -100.0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105,128 75,877 29,251 38.6
无形资产 16,933 16,012 921 5.8
其他资产 175,844 146,191 29,653 20.3
资产总额 12,356,971 10,336,587 2,020,384 19.5
客户贷款是本行资产组合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报告期末,客户贷款余额达
595.04亿元,较上期增长11.8%,依然保持较高的增速,推动资产规模稳步增加。
在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本行继续进行贷款结构调整,充分反映贷款风险。
按照风险分类,后三类贷款占全部贷款的1.46%,较去年同期有一定降低;拨贷
比例为3.33%,高于监管标准0.8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28.14%,高于监管标
准70多个百分点。
(二)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为1137.38亿元,较上期的953.06亿元增长19.3%。
负债总额的增长主要归因于吸收存款和同业负债的共同增长。下表列示截至所示
日期,本行负债总额的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数 增幅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003,788 614,019 389,769 6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88,473 598,723 489,750 81.8
吸收存款 8,280,759 7,757,954 522,805 6.7
应付债券 699,070 298,792 400,278 134.0
其他负债 301,744 261,136 40,608 15.6
负债总额 11,373,834 9,530,624 1,843,210 19.3
本行客户存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2.8%,较上期减少8.6个百分点,主要由
于本行加强主动负债管理,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同业存单余额59.94亿元,较上期
增加30.07亿元。报告期末,本行存款余额为828.08亿元,较上期增加52.28亿元,
增幅6.7%,其中:企业存款、个人存款、其他存款分别比上期增长11.7%、7.4%、
-16.3%。
二、2016 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母公司)
报告期,本行主动适应经济金融新常态,积极调整经营思路,围绕“抓发展、
促转型、调结构、控风险”,采取切实措施,基本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主要预算
指标。下表列示本行的简明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完成数 预算数 增减数 增幅
一、营业收入 404,511 374,000 30,511 8.2
利息净收入 357,184 347,900 9,284 2.7
利息收入 590,472 590,600 -128 0.0
利息支出 233,288 242,700 -9,412 -3.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9,765 15,200 14,565 95.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4,516 21,100 13,416 63.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751 5,900 -1,149 -19.5
投资收益 14,901 6,800 8,101 119.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68 0 -768
汇兑收益 1,819 1,800 19 1.1
其他业务收入 1,610 2,300 -690 -30.0
二、营业支出 277,095 245,800 31,295 1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068 15,100 -9,032 -59.8
业务及管理费 137,149 120,700 16,449 13.6
资产减值损失 133,878 110,000 23,878 21.7
其他业务成本 0 0
三、营业利润 127,416 128,200 -784 -0.6
加:营业外收入 1,227 100 1,127 1127.0
减:营业外支出 777 800 -23 -2.9
四、利润总额 127,866 127,500 366 0.3
减:所得税费用 24,151 27,500 -3,349 -12.2
五、净利润 103,715 100,000 3,715 3.7
报告期,本行净利润10.37亿元,较上期的9.75亿元上升6.4%。利润上升主要
归因于营业收入的增长。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0.45亿元,较上期增加8.32亿元, 增幅达25.9%。报
告期,利息净收入达35.7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8.3%,比上期增加6.95亿元,增
幅达24.2%。下表列示利息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完成数 预算数 增减数 增幅
利息净收入 357,184 347,900 9,284 2.7
利息收入 590,472 590,600 -128 0.0
贷款利息收入 378,759 405,300 -26,541 -6.5
债券利息收入 92,766 109,300 -16,534 -15.1
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37,719 31,000 6,719 21.7
应收款项类投资利息收入 81,228 45,000 36,228 80.5
利息支出 233,288 242,700 -9,412 -3.9
存款利息支出 168,051 184,400 -16,349 -8.9
同业往来利息支出 65,237 58,300 6,937 11.9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报告期,各项营业支出27.71亿元,较上期增加7.61亿元。营业支出预算具体
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完成数 预算数 增减数 增幅
营业支出 277,095 245,800 31,295 1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068 15,100 -9,032 -59.8
业务及管理费 137,149 120,700 16,449 13.6
资产减值损失 133,878 110,000 23,878 21.7
三、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达 12.75%、10.46%。
2、账面贷款(含贴现)与存款比例达到 71.60%,比上期的 67.87%提高 3.73
个百分点。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常熟农商银行 2016 年度的会
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7 年,本行将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坚定业务全面转型方向,强化全面风
险管理,深化跨区多元发展内涵,全面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
报投资者。
议案五: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各位股东:
公司制定了《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附件: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本行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收支情况,现将本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报告如下:
2017 年银行业整体发展走势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既要承受宏观经济下
行的压力又要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入、金融监管趋严、互联网金融兴起等挑战。
本行在确定 2017 年经营预算时,重点关注 2016 年预算的执行情况、资产负债结
构、战略发展规划、机构人员发展情况等因素。预计 2017 年末本行资产规模将
达 1,510.0 亿元,存款突破 980.0 亿元,贷款突破 700.0 亿元,实现净利润 11.8
亿元。
一、2017 年资产负债预算
预计 2017 年末总资产 1,510.0 亿元,总负债 1,400.0 亿元,所有者权益 110.0
亿元。
(一)资产状况
全行总资产预计年末余额达到 1,510.0 亿元,较 2016 年增加 210.2 亿元,增
幅 16.2%。
(二)主要负债情况
全行总负债预计年末余额达到 1,400.0 亿元,较 2016 年增加 204.5 亿元,增
幅 17.1%。
(三)权益状况
所有者权益预计年末余额 110.0 亿元,较年初增加 5.7 亿元,增幅 5.5%。主
要是净利留存、兑现分红等。
二、 财务预算
预计 2017 年全年实现净利润 11.8 亿元,较上年增加 1.3 亿元,增幅 12.1%。
议案六: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2016 年度,本行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前利润总额 1,278,662,557.40
元,所得税费用 241,513,356.72 元,当年实现净利润 1,037,149,200.68 元。期初
未分配利润额为 1,218,339,100.68 元,可供分配利润 2,255,488,301.36 元。
本行就 2016 年度利润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按当年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103,714,920.07 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管理办法》以及省联社相关要求,按当年
税后利润的 3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11,144,760.20 元。
3、按当年税后利润的 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07,429,840.14 元。
4、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要求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除上述利润分配外,拟以本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222,727,969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091,034.42 元。
本次分配后,2016 年度及其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233,107,746.53 元结转下
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七:
关于部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经营层
审议,对公司部分关联企业和关联自然人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
安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部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附件: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一、关联方介绍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组建于 1987 年 4 月 1 日,是第一家全国性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截至 2016 年 9 月末,该行总资产 80918.10 亿元,所有者权益
6188.78 亿元,存款总额 47282.74 亿元,贷款总额 40234.30 亿元,净利润 529.17
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2000458524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9%。
(二)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2 月 28 日,注册资本 78.75 亿元,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00%控股,为国有独资企业。该公司的主
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交通,能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发建设,市场配
套服务等。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83.30 亿元,资产负债率 56.61%,
净利润 18734 万元。
(三)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8 月 25 日,注册资本 98189
万元,为国有企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针纺织品、服装、
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及电子产品销售等。截至 2016 年 9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57925 万元,资产负
债率 74.46%,营业收入 94322 万元,净利润 2976 万元。
(四)常熟市梦兰居家屋家纺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常熟市梦兰居家屋家纺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30 日,注册资
本 1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床上用品销售。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
者权益 880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3.49%,营业收入 17347 万元,净利润 493 万元。
(五)江苏中科梦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中科梦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9 日,注册资本 13167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从事税控机与 IC、银税一体机、收款机、桌上型电脑、
便携式微型计算机等生产销售。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3735
万元,资产负债率 26.7%,营业收入 4731 万元,净利润 231 万元。
(六)常熟梦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常熟市梦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23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品牌汽车及今后服务、汽车零配件销售。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92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9.49%,营业收入 15750 万元,
净利润 309 万元。
(七)常熟市梦兰进出口有限公司
常熟市梦兰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25 日,注册资本 1518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床上用品,室内装饰织物、纺织品等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品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6733 万元,资产
负债率 52.64%,营业收入 28589 万元,净利润 496 万元。
(八)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30 日,注册资本 48800 万元,主
要经营范围:床上用品、室内装饰织物、纺织品加工、制造。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057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8.49%,营业收入 149812 万
元,净利润 3956 万元。
(九)常熟银羊电子有限公司
常熟银羊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8 月 2 日,注册资本 523.9 万美元,
主要经营范围为:彩电用回扫变压器、研发生产和销售车辆内外饰使用的新型环
保高分子复合材料。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4921 万元,资产负
债率 58%,营业收入 5456 万元,净利润 290 万元。
(十)常熟银洋陶瓷器件有限公司
常熟市银洋陶瓷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4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
主要经营范围为:各类机械、电子用陶瓷元器件生产、销售。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4381 万元,资产负债率 5%,营业收入 2194 万元,净利
润 260 万元。
(十一)苏州银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 月 28 日,注册资本 6000 万,
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研发和销售供车辆和船舶内外饰使用的新型环保高分子
材料、吸音隔热材料、建筑环保材料和非织造产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
所有者权益 5454 万元,资产负债率 28%,营业收入 2062 万元,净利润 320 万元。
(十二)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9 月 20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主营经营范围为:机床设备、冷冻设备、换热设备、压缩机、电动机及配件、电
动车辆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50478 万元,资产负债率 59.87%,
营业收入 66682 万元,净利润 211 万元。
(十三)江苏同禾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同禾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5 月 31 日,注册资本 176.4 万美元,
主要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原料药[硫辛酸、卡马西平、盐酸二甲双胍、牛黄
熊去氧胆酸、抗肿瘤药(卡培他滨)]};保健食品片剂生产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2322 万元,资产负债率 26.06%,营业收入 21016 万元,
净利润 6671 万元。
(十四)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成立于 1981 年 3 月 3 日,注册资
本 3813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开发、制造和销售中高压配电开关及控制设备、
低压配电开关及控制设备、专用低压电器、电器传动自动化电器设备、电力控制
或配电用电力板、盘、控制台、控制柜、电力集成电路、继电器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39029.5 万元,资产负债率 37.64%,营业收入
176687.7 万元,净利润 53215.5 万元。
(十五)常熟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常熟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4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农业技术及产品开发;农业项目投资、开发;资产经营
管理;休闲农业项目开发;特色农产品种养、销售;花卉繁育、销售;种业开发
经营;绿化工程。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5539 万元,资产负债
率 7.03%,营业收入 2031 万元,净利润 213 万元。
(十六)江苏良基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良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13 日,注册资 5000 万元。该公
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针纺织品、纺织品、工艺绣品、床上用品纺织加工、销
售。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1201 万元,资产负债率 69.93%,
营业收入 8619 万元,净利润 160 万元。
(十七)常熟市良基进出口有限公司
常熟市良基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30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296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3.47%,营业收入 8236
万元,净利润 74.7 万元。
(十八)江苏良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良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22 日,注册资本 1 亿元。该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3761 万元,资产负债率 56.92%,营业收入 10494 万元,净利润 170 万元。
(十九)常熟市常吉纺织有限公司
常熟市常吉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5 月 11 日,注册资本 5200 万元。
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腈纶化纤、腈纶毛条、腈纶产品制造、加工、销售。
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8287 万元,资产负债率 41.31%,营业收
入 22329 万元,净利润 747 万元。
(二十)常熟良基毛纺织有限公司
常熟良基毛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 月 21 日,注册资本 58.3 万美元。
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绒线、经编纬编布、服装装饰面料、羊毛
衫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838 元,资产负债率 43.6%,营业
收入 2922 万元,净利润 5 万元。
(二十一)常熟市新星毛纺织厂
常熟市新星毛纺织厂成立于 1992 年 8 月 25 日,注册资本 60 万元。该公司
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以羊毛、化纤为原料的针织绒、毛织品、毛条纺织加工以
及普通商标织带。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4785 万元,资产负债
率 1.6%,营业收入 1430 万元,净利润 72 万元。
(二十二)江苏顺业纺织有限公司
江苏顺业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8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该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纺织品、工艺绣品、床上用品生产、销售,针纺织原
辅材料销售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7899 万元,资产负债率
35.97%,营业收入 10784 万元,净利润 413 万元。
(二十三)常熟市苏华集团有限公司
常熟市苏华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03 月 27 日,注册资本 25260 万元。
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及投资管理;针纺织制品、无纺制品、服装及
辅料、包装材料制造、加工、销售;化纤原料、棉纱、建材、钢材、五金交电、
装璜装饰材料、日用杂品批发、零售。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226503 万元,资产负债率 25.9%,营业收入 156775 万元,净利润 12962 万元。
(二十四)常熟市新苏物资有限公司
常熟市新苏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02 月 10 日,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纺织原料、建材、钢材、装饰材料批发、零售。截
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12690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57%,营业收
入 27713 万元,净利润 880 万元。
(二十五)常熟虞山饭店有限公司
常熟虞山饭店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3 年 01 月 05 日,注册资本 6580 万元。该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理发、美容服务;
停车场管理服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33613 万元,资产负债
率 55.6%,营业收入 8592 万元,净利润 1585 万元。
(二十六)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3 日,注册资本
6.77 亿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 175.69 亿元,所有者权益 14.47
亿元,存款总额 124.95 亿元,贷款总额 90.43 亿元,净利润 0.84 亿元,净资产
回报率 5.78%。
(二十七)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1 月 8 日,注册资本
2.70 亿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 166.56 亿元,所有者权益 9.37 亿
元,存款总额 141.01 亿元,贷款总额 81.75 亿元,净利润 1.76 亿元,净资产回
报率 18.79%。
(二十八)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11 日,注册资本 8
亿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 338.29 亿元,所有者权益 17.94 亿元,
存款总额 281.94 亿元,贷款总额 132.21 亿元,净利润 2.34 亿元,净资产回报率
13.02%。
(二十九)关联自然人
二、2017 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
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对公司部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如下安排:
币种:人民币(RMB)
序 授信类业务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业务开展情况 授信额度用途
号 2017 预计额度
67 笔债券回购业务,1 笔同 主要用于现券交
交通银行股份有 授信类业务预
1 业拆借,5 笔债券借贷,164 易、债券回购等业
限公司 计额度:11 亿元
笔现券买卖 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8900 万元,其中 900 万元为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投行业
常熟市发展投资
2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至年末 计额度:4.5 亿 务、流动资金贷款
有限公司
未用信,8000 万元为投行业 元 等业务
务,至年末用信 8000 万元。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江苏江南商贸集 7000 万元,均为流动资金贷 主要用于流动资
3 计额度:1.9 亿
团有限责任公司 款,至年末用信余额 4000 万 金贷款等业务
元
元。
常熟市梦兰居家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银行承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4 屋家纺连锁经营 计额度:0.8 亿 兑汇票贴现等业
8000 万元,至年末未用信。
有限公司 元 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流动资
江苏中科梦兰电
5 30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0.4 亿 金贷款、银行承兑
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元 汇票贴现等业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流动资
常熟梦兰汽车贸
6 33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0.43 亿 金贷款、银行承兑
易有限公司
2300 万元。 元 汇票贴现等业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出口押
常熟市梦兰进出
7 80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0.8 亿 汇和银行承兑汇
口有限公司
2135.90 万元。 元 票贴现等业务
主要用于流动资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金贷款、开立银行
江苏梦兰集团有 授信类业务预
8 161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承兑汇票、银行承
限公司 计额度:2 亿元
5450 万元。 兑汇票贴现等业
务
主要用于流动资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金贷款、开立银行
常熟银羊电子有
9 70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0.7 亿 承兑汇票、银行承
限公司
5065.98 万元。 元 兑汇票贴现等业
务
主要用于流动资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金贷款、开立银行
常熟银洋陶瓷器
10 5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0.05 亿 承兑汇票、银行承
件有限公司
100 万元。 元 兑汇票贴现等业
务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开立全
苏州银羊新材料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11 计额度:0.05 亿 额银行承兑汇票
股份有限公司 500 万元,至年末未用信。
元 等业务
主要用于流动资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金贷款、开立银行
江苏白雪电器股
12 150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1.8 亿 承兑汇票、银行承
份有限公司
8000 万元。 元 兑汇票贴现等业
务
主要用于流动资
授信类业务预 金贷款、开立银行
江苏同禾药业有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13 计额度:0.5 亿 承兑汇票、银行承
限公司 5000 万元,至年末未用信。
元 兑汇票贴现等业
务
主要用于流动资
常熟开关制造有 金贷款、开立银行
2016 年未发生授信类关联交 授信类业务预
14 限公司(原常熟 承兑汇票、银行承
易。 计额度:5 亿元
开关厂) 兑汇票贴现等业
务
主要用于流动资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金贷款、开立银行
常熟市农业科技
15 20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0.4 亿 承兑汇票、银行承
发展有限公司
500 万元。 元 兑汇票贴现等业
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主要用于流动资
江苏良基集团有 授信类业务预
16 150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金贷款、银行承兑
限公司 计额度:3 亿元
12389.35 万元。 汇票、贴现等业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流动资
常熟市良基进出
17 73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0.75 亿 金贷款、银行承兑
口有限公司
5300 万元。 元 汇票、贴现等业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项目贷
江苏良基投资发
18 30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0.8 亿 款、银行承兑汇票
展有限公司
2700 万元。 元 等业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流动资
常熟市常吉纺织
19 110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1.1 亿 金贷款、银行承兑
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元 汇票、贴现等业务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流动资
常熟良基毛纺织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20 计额度:0.12 亿 金贷款、银行承兑
有限公司 1200 万元,至年末未用信。
元 汇票、贴现等业务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流动资
常熟市新星毛纺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21 计额度:0.15 亿 金贷款、银行承兑
织厂 1500 万元,至年末未用信。
元 汇票、贴现等业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授信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流动资
江苏顺业纺织有
22 7000 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 计额度:0.8 亿 金贷款、银行承兑
限公司
6000 万元。 元 汇票、贴现等业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实际 主要用于流动资
常熟市苏华集团 授信类业务预
23 授信 10000 万元,至年末未 金贷款、银行承兑
有限公司 计额度:2 亿元
用信。 汇票、贴现等业务
主要用于流动资
常熟市新苏物资 本行与该公司 2016 年未开展 授信类业务预
24 金贷款、银行承兑
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计额度:1 亿元
汇票、贴现等业务
本行向该公司 2016 年度实际 主要用于流动资
常熟虞山饭店有 授信类业务预
25 授信 5000 万元,至年末未用 金贷款、银行承兑
限公司 计额度:3 亿元
信。 汇票、贴现等业务
2016 年购买同业理财 1 亿,
授信类业务预 主要用于该行为
连云港东方农村 已到期;代销我行理财额度
计额度:4 亿元 本行提供理财代
26 商业银行股份有 合计 21.09 亿元;2016 年开
(其中 1 亿元为 销等服务、代理开
限公司 展 3 笔现券交易;与我行开
代销理财) 证、代理结售汇
展代理开证、代理结售汇业
务
江苏宝应农村商 2016 年开展同业存放业务 5 主要用于同业存
授信类业务预
27 业银行股份有限 笔,总金额 7.7 亿元,均已到 款、债券回购等业
计额度:3 亿元
公司 期;债券回购业务 1 笔。 务
江苏如东农村商 主要用于同业存
授信类业务预
28 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6 年开展 1 笔现券交易 款、债券回购等业
计额度:5 亿元
公司 务
单户 500 万元以
主要用于个人贷
2016 年末,关联自然人贷款 内,且总授信金
29 关联自然人 款、信用卡透支等
总用信余额 639.60 万元。 额在 5000 万元
业务。
以内
备注:授信类业务预计额度合计 54.55 亿元,提供服务类业务预计额度合计 1 亿
元。
议案八:
关于聘任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立信是国内最早和最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以往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对立信的服务意识、
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聘任立信
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 100 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九:
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立信是国内最早和最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以往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对立信的服务意识、
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为保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聘任立信
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 40 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充分调动董事、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
法》。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附件: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对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监事实行公平、激励、规范、合理的薪酬分配,加强和规范本行董事、监
事薪酬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和《稳健薪酬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薪酬分配政策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符合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的要求。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激励和约束并举,使薪酬分配支持本行的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个人价值与银行价值、股东价值的统一。
(三)市场导向原则。实行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策略。
薪酬的市场定位以与本行规模相近的上市金融企业和农村商业银行为主要参考
对象。
第三条 为使薪酬分配支持本行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对在本行担
任职务的董事、监事实行年薪考核制(含税),对不在本行担任职务的非执行董
事、独立董事、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含税)。
第四条 实行年薪制的董事、监事考核
考核年度年薪=考核年度基础年薪×岗位系数×履职考核成绩÷100。
第五条 考核基础年薪依据上年度的基础年薪与考核年度的业务发展质效
情况确定。
第六条 岗位系数根据任职者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分
别确定。
第七条 履职考核指标及其分值依据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股东大会决
议批准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确立。
第八条 实行年度津贴制的董事、监事考核
考核年度津贴=考核年度基础津贴×履职考核成绩÷100。
第九条 基础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8 万元/年(含税)
非执行董事、外部监事、股东监事:3 万元/年(含税)。
本基础津贴为全口径薪酬,含年费、会议补助费和调研费等。
第十条 津贴发放时间及方式:自董事、监事经股东大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
算,由本行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董事、监事出席本行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
本行《章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津贴内,由本行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具体负责董事、监事的薪酬考核并
实施,本行监事会负责对董事、监事全面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江苏常熟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常商银董[2011]6 号)废止。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国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行对现有《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本行于[ ]年[ ]月[ ]日经[ ]批/ 第三条 本行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股,于[ ]年[ ]月[ ]日在[证券交易所全称]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上市 222,272,797 股,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 ]元 第 六 条 本 行 注 册 资 本 金 为 人 民 币
2,222,727,969 元
第二十四条 本行现股本结构为:全部股份[]均 第二十四条 本行现股本结构为:全部股份
为普通股 2,222,727,969 股均为普通股
第三十八条 如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银 第三十八条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任何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 单位和个人购买本行股份总额 5%以上的,应当
所购买超过本行已发行股份总额 5%以上的股份 事先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如果任何单位
(以下简称“超出部分股份”),则在获得银行业 和个人在未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前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前,持有超出部分股份的股 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超过本行已发行股份
东基于超出部分股份行使本章程第三十七条规 总额 5%以上的股份(以下简称“超出部分股
定的股东权利时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包括但不 份”),则在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前,
限于: 持有超出部分股份的股东基于超出部分股份行
使本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股东权利时应当受
到必要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本行还将提供 形式召开,本行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
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七十一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第七十一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候选人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一)董事候选人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
事候选人,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 选人,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
任的人数,可以分别由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 人数,可以分别由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监
会、监事会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提出董事、监 事会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提出董事、监事的建
事的建议名单;持有或合计持有本行发行在外有 议名单;持有或合计持有本行发行在外有表决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 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董
提出董事候选人和股东监事候选人;单独或合计 事候选人和股东监事候选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
持有本行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 行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
上的股东可以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 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但提名
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 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
数; 人数;
第一百〇九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 第一百〇九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
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从股东大会决 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从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需履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自报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需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计算。 机构任职资格许可。
第一百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本行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本行的工作
时间不得少于 15 个工作日,其中担任审计委员 时间不得少于 15 个工作日,其中担任审计与消
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人的董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
事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5 个工作日 委员会负责人的董事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
少于 25 个工作日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设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 13 至 15 名董事组
董事长 1 名。其中独立董事 5 名。 成,设董事长 1 名。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
(九)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 (九)决定本行相关分支机构的设立、内部管理
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机构的设置;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三农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三农
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直接对董 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及薪酬
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原则上不宜兼任 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负责
人原则上不宜兼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 第一百二十八条 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组成委员 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及薪
中应当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原则上由独立董事担 酬委员会的组成委员中应当由独立董事占多数,
任负责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财务、审计 原则上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审计与消费者权
和会计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财务、审计和会计等
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一百二十九条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重大投资及重大 对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重大资产的购置、
资产处置,按以下授权执行: 处置、核销,按以下授权执行:
(一) 本行作出的对外股权投资及其处置, (一) 本行作出的股权资产的购置、处置、
单笔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5% 核销,单笔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以下的交易,报董事会批准;单笔金额大于本行 5%以下的交易,报董事会批准;单笔金额大于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5%的交易或在连续 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5%的交易或在连续
的 12 个月内对同一投资对象的累计投资金额大 的 12 个月内对同一投资对象的累计投资金额大
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5%的交易, 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5%的交易,由董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 本行作出的固定资产出售、转让、租 (二) 本行作出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
赁、购买或其他处置,单笔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次 核销,单笔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5%以下的,报董事会批准; 5%以下的,报董事会批准;单笔金额大于本行
单笔金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5%的交易或在连续的
5%的交易或在连续的 12 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象 12 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象的累计交易金额大于
的累计交易金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 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5%的交易,由董事
本净额 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 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东大会批准。 对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按以下
(三) 本行作出的重大投资(对外股权投资 授权执行:
和处置除外)和重大资产处置(固定资产处置除 (一) 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的风险
外),单笔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 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
额 30%以下的交易,报董事会批准;单笔金额大 批准。“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
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30%的交易或 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在连续的 12 个月内对同一交易对象的累计交易 产 1%以上,或本行与单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
金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30%的 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资产 5%以上的交易。
对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按以 (二) 本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的
下授权执行: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经董事会
(一) 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的风险 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 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
批准。“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 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或本行与单
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1%以上,或 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
本行与单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交易。
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5%以上的交易。
(二) 本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的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经董事会
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
行资本净额 5%以上,或本行与单个关联方发生
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10%以上的交易。
第一百四十九条 行长由董事长提名,经银行业 第一百四十九条 行长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
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许可后,由董事会聘任; 聘任;副行长、行长助理由行长提名,由董事会
副行长由行长提名,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 聘任。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均需取得银行
资格许可后,由董事会聘任。 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许可。
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每届任期 3 年,任
行长、副行长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
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
聘可以连任。
第二百〇八条 本行指定[报纸名称]为刊登本 第二百〇八条 本行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中国证
行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刊登本行公告和其
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二百一十条 本行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 第二百一十条 本行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
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本行 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本行
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名称]上公告 并于 30 日内在上海证券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行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行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
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 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报纸名称]上公告 在上海证券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进行董事会换届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组成,其中
执行董事 3 人、非执行董事 7 人、独立董事 5 人。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规定,下述被提名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改选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提名宋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庄广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徐惠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樊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赵海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王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朱勤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季俊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戴叙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孟施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曹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蒋建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张荷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袁秀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吴敏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建明先生 1962年9月出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常熟市练塘信用社、
常熟市农业银行信用合作科工作,历任常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会计科副科
长,常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助理、副主任,本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
长;2013年4月起任本行董事长。2014年2月-2015年6月兼任东方农商行董事(其
中2014年2月-2015年3月兼任东方农商行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
庄广强先生 1970年3月出生 中国国籍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农行邳州市支行
赵墩营业所记账、信贷、副主任,农行邳州市支行办公室副主任,农行徐州市分
行政工科科员、培训学校副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农行邳州市支行副行长,2005
年4月至2013年9月任常熟农商银行副行长,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连云港东
方农商行行长,2014年2月至9月任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副董事长、行长;2014年9
月至2016年9月任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10月起任本行行
长。
徐惠春先生 1965年3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经济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常熟市农业局办事员,常熟
市统计局办事员、农业科副科长,常熟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员(副股级),常
熟市政府办公室工业科副科长、科长,常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本
行党委办主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兼)、
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兼);2005年1月至今任本行董事会秘书,2009年8月起兼任
宝应农商行董事,2012年5月起兼任东方农商行董事。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
樊军先生 1958年7出月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75年10月起参加工作,历任新疆伊犁师范学院
马列教研室教师,新疆财政厅科研所干部,新疆区党委政研室副处级调研员、综
合处副处长,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国外业务部副经理、经理、党组成员兼副行
长、党委书记兼行长,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党委书记兼
行长,交通银行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审计监督局局长,2016年7月
至今任交通银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03年12月起兼任交通银行纪委委员。
赵海慧先生 1975年10月出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授信部
干部,交通银行综合计划部计划处干部,办公室秘书部行领导秘书、高级秘书,
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副高级经理、策划副高级经理、策划高级经理、投资并购高
级经理,2013年4月起挂职任交通银行镇江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3年10月
起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朱勤保先生 1954年2月出生 中国国籍
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70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常熟农机厂苏州地区机
械厂工人、支部书记、全质办负责人,常熟市制冷设备厂副厂长、党委书记兼厂
长,现任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
王春华先生 1963年10月出生 中国国籍
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常熟市通用电器厂技术
员,常熟开关厂成套电器设备分厂厂长,常熟开关厂副厂长兼副总经理,常熟开
关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常熟开关制造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
季俊华先生 1963年7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79 年 12 月参加工作,历任常熟市古里钢窗厂会
计,常熟市辛庄财政所会计、所长,常熟市财政局副科长、科长、副局长;2013
年七月起任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戴叙明先生 1965年3月生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1989年1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至1992年12月任常熟市琴南迎宾
服装厂厂长、1993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常熟市华东新型墙体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7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外合资常熟苏华毛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起
任常熟市苏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孟施何女士 1967年11月出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徐州衡器厂研究所办
事员、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职员、副科长、储蓄处副处长,交通银行徐州分
行淮西支行副行长、徐州分行营业部副主任、徐州分行私金处副处长、徐州分行
私人金融业务部、预算财务部经理,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私人金融部副高级经理、
高级经理、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电子银行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行长、
交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行长、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大客户三部总经理,2016年8月
起任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曹中先生 1955年7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教授。1972年11月至1978年2月在上海航运局工作,1978年2月至
1982年2月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1982年2月起,历任上海市轻工业职业大学教师、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系主任、教授,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
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教授,上海财政
学会理事,全国资产评估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静安区金融与财务管理协会
副会长,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蒋建圣先生 1971年7月出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常委、社
中央青工委委员、促创委委员。199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
公司职员、杭州新利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张荷莲女士 1972 年 5 月出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1993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早报社
记者、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记者,现任北京汇银信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连
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中小金融机构发展
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袁秀国先生 1955 年 9 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1973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市崇明东风农场子弟中学教师、
上海钢铁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社编辑、
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市场发展部经理、投资者教育中心负责人、资本市场研究
所高级经理、发行上市部执行经理。
吴敏艳女士 1975 年 5 月出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副教授。先后在常熟理工学院审计处、经济与管
理学院工作,现任常熟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财管系党支部书记。
议案十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改选。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名(股东监事 2 名、外部监事 2 名)。根据《公司章程》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规定,下列被提名人符合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拟确定为第六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提名吴雪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提名陈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提名廖远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提名俞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雪良先生 1958年8月出生 中国国籍
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75 年参加工作,历任常熟国棉厂技术培训、梅
李棉纱厂技术副厂长、常熟市梅李纱厂厂长、常熟市第五棉纺厂厂长、常熟市新
星毛纺织厂厂长、常熟良基毛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江苏良基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瑜先生 1966年9月出生 中国国籍
高中学历,1984 年参加工作。历任常熟银海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
理。现任常熟银羊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常熟银海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远甦先生 1975年6月出生 中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2007 年至 2010 年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
事科研工作,2011 年起进入常熟理工学院工作,2012 年至 2013 年任常熟理工学
院统计系副主任,2014 年起任常熟理工学院苏南小微金融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2016 年起任金融工程系主任。
俞晓华先生 1965 年 8 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二级律师,常熟市政协委员、苏州市 WTO 法律咨询中心法律专
家、常熟市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会研究员、苏州市律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评委、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87 年参加工作,1987 年至 1996 年任常熟市律
师事务所律师,1996 年至 2007 年任江苏苏州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2007 年 9 月起任江苏苏州俞晓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行经过认真的研究、自查和论
证,认为已经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报告》
附件: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报告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制度,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行已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法定条
件,具体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
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
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
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本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
定,并将按照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保护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
有选择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
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
非生产性支出。
本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募集的资金用于支持
未来业务发展,待可转债转股后按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
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
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
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
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
的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五)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七条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下列规定: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
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情形;
(三)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
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
的重大不利变化;
(四)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五)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
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六)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
项;
(七)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
降50%以上的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最近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
除;
(三)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
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
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五)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30%。
第九条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
大违法行为:
(一)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
受到刑事处罚;
(二)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
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十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四)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
专项账户。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三)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
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应当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
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
计算依据;
(二)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三)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前款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
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本行组织结构健全、运转有效,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满
足要求,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无虚假记载。基于上述分析,本行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议案十五: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本行持续较快的发展速度,维持健康的资本充足程度,进一步增强本行
综合竞争实力、风险抵御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适应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本行拟
通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补充资本金。具体
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本行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本行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的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认购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
场状况和本行具体情况确定。
六、付息期限及方式
(一)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
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本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行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之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本行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
市场状况确定。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行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
利等情况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具体的转转股价格调整公式由本
行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当本行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本行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
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本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行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
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本行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本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
(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本行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
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
款的相关内容)。
十一、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行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上浮一定比率(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债。具体上浮比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等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
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
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
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本行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
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
人主动回售。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
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募集说明
书中予以披露。该等优先配售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任何其它政
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包括但是不限于关联交易相关的规
则和要求),方可落实。
十六、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本行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本行偿付可转债本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本行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本行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本行提
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行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本行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本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本行董事会;
(2)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及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2)本行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行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
项由本行董事会确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
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发行人
(2)其他重要关联方。
本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1)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
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
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长主持。在本行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
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本行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
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
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3)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
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
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
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
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6、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上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行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
二十、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授权事宜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
事长、行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本次可转
债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该授权期限届
满前,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实际情况,向本行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
授权。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
求,并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
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债券利率、转股条款、赎回条款、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金额、评级安排等,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2、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
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本行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和补
充;
3、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
本次发行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公司章
程》修改和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备案等事宜;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债发行
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
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
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决定聘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
以及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中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
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7、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本行的实
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
8、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与可转债有关的其他授权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
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关于赎回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如
需)、《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赎回时间、赎回比例及执行程序等;
2、关于转股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
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转股价格,根据本
次可转债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公司章
程》修改的审批和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十六: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13〕500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
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编制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同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现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审议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常熟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60 号)核
准,本行于 2016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72,797 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 4.28 元,募集资金总额 951,327,571.1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11,176,625.9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39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行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经全部
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与发行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本行已将上述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
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
附件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099】号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数银
行”) 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常熟银行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
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
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
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常熟银行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常熟银行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常熟银行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常熟银行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二: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
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行将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常熟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60 号)核
准,本行于 2016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72,797 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 4.28 元,募集资金总额 951,327,571.1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11,176,625.9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39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本行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
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
用。2016 年度,本行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6 年 9 月 28 日,本行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
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说明
公司于常熟银行总行营业部为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专用账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共计人民币
911,176,625.91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 0 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 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账号 账户类别 签订监管协议时间 期末余额(元)
101220001016582325 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9 月 28 日 0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销户。
综上,本行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
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规定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已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情况详见本文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度本行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度本行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 年度本行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行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行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不
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度本行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行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就本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
为本行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行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1,327,571.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1,176,625.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1,176,625.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更项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承 诺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金额与承 投入进入
投 资 本年度投入金额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如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诺投入金 (%)
项目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有) 额的差额 (4)=(2)/(1)
期 化
(3)=(2)-(1)
补 充
一 级 不适用 911,176,625.91 911,176,625.91 911,176,625.91 911,176,625.91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三、结论
本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要求编制。本行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
实际使用情况与本行相关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
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募集资金到位后充实了本行资本金,提高了本行的资本充足率,由于银行业
务的特殊性,本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其实现效
益无法单独核算。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
议案十七: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附件: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常熟银行”)拟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合计不超过30亿元。常熟银行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的具体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
要求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
1、资产规模保持较快速度增长
面对银行业整体环境的变革,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上,本行正处于持续发
展的新台阶,并将对资本产生持续补充的需求。根据本行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末资产总额为 1,299.82 亿元,2014 至 2016 年资产规模复合增长率为 13.07%。
上市后通过扩张经营,预计资产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较快的资产增速将
导致本行风险加权资产快速上升,进而对本行资本产生较大消耗。
2、仅靠内源补充难以维持健康的资本充足程度
本行已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本行各项资
本均得到了及时的补充,但本行较快的发展速度使得资本,尤其是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情况并不十分乐观。
截至 2016 年末,本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0.9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0.90%;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0.41 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1.91%,仅
依靠利润留存无法支撑本行较快的发展步伐。本行持续较高的资产增速与相对不
足的资本成为制约本行发展的重要矛盾。
3、满足日益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
中国银监会根据资本监管国际规则的变化,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分别为 7.5%、8.5%和 10.5%,
并将视情况要求增加不超过 2.5%的逆周期资本要求。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的背
景下,如何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已经成为国内商业银行必须考虑和解决的
战略问题。
此外,2016 年初人民银行推出了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将原“差额
准备金动态调整及合意贷款规模管控”的微观审慎机制向“宏观审慎管理和广
义货币政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转变。银监与人行的规定大幅提高了对于我国
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标准,同时在银行的风险资产和资本定义的计算规则方面更
加严格,进一步提高了资本充足率要求,加大了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压力。
综上,本行除自身收益留存积累之外,仍需要考虑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对
资本,尤其是核心一级资本进行补充,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在满足人民银行、
银监会等监管机构要求的前提下为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三、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
本行将通过对募集集资金的合理运用,审慎经营,稳健发展,在保持公司资
产规模稳定较快增长的同时,力争净资产收益率维持较高水平。为实现本目标,
本行将持续推进如下举措:
1、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盈利水平
本行坚持“三农、两小”市场定位,以零售转型为主线,打造特色化、集约
化、专业化的常农商模式,努力建设一流的现代零售银行。优先发展零售资产业
务,以小微贷款为引领,加快发展信贷业务,提高收益率水平。
过去几年,本行的盈利水平一直位于行业较高水平。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
本行预计募集资金将有效地运用于经营活动,进一步提高本行的盈利能力。
2、加速江苏省内业务辐射半径
本行在江苏省内开展业务的步伐不断加快。2016 年 11 月 7 日,本行扬州分
行获得银监局的开业批复;11 月 28 日,本行泰州分行获得了银监局的开业批复。
截至 2016 年底,本行已在盐城、南通、无锡开立分行,扬州分行和泰州分行已
获得开业批复,同时更在江苏省的 12 个地区开立了支行。
2016 年 11 月 28 日,本行以自有资金购买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商业用房。
该商业用房毗邻苏州高铁北站,用以拓展苏州市场,在更高平台上获取资源、吸
引人才,提升综合竞争力。
上述举措,进一步加速了本行立足本地、服务全省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扩大
了本行在江苏省内的业务辐射半径。
3、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
本行将在推动现有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积极寻找开拓业务创新的机会。本行
将持续关注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努力把握市场机遇,在进一步加大对“三农、
两小”业务拓展力度的同时,探索中间业务和综合化经营的道路,有效开拓新的
盈利增长点,争取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
综上所述,一方面,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常熟银行可补充资本,为进一
步持续健康的增长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对募集资金合理的运用,常熟
银行将更好地支持三农、支持小微、支持地方经济,并着力提高盈利能力,回馈
股东、回馈社会。
议案十八: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本行就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
析,并编制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附件: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后、全部转股前,
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向未转股的可转债投资者支付利息,如不考虑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稀释每股收
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出现下降,对普通股股东的
即期回报有一定摊薄影响。
根据国务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尽量减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
报的摊薄,本行将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采取以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
能力,具体包括: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一)假设条件
1、假设2017年度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2、假设本行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可转债30亿元的发行,并且本次融
资募集资金到位。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
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本行本次可转债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为准。
3、2016年本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4,051万元。假设本行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较2016年分别增长0%、5%和10%。上述增长率假设不代表本行对未来利
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4、假设本次可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0.5%。该票面利率仅为模拟测算利率,
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即13.03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
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本行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或向下修正。
本行对本次测算的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对本行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完成后,对本行2017年每股收益的
影响对比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 2,222,727,969 2,222,727,969 2,222,727,969
加权平均总股本 2,056,023,371 2,222,727,969 2,222,727,969
假设一: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含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6 年持平
新增应付利息 - - 2,506,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0,504,066 1,040,504,066 1,037,997,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29,799,991 1,029,799,991 1,027,293,14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7 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7 0.46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6 0.46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6 0.45
假设二: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含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 5%
新增应付利息 - - 2,506,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0,504,066 1,092,529,269 1,090,022,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29,799,991 1,081,289,991 1,078,783,14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9 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9 0.48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9 0.49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9 0.48
假设三: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含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 10%
新增应付利息 - - 2,506,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0,504,066 1,144,554,472 1,142,047,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29,799,991 1,132,779,990 1,130,273,14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51 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51 0.51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1 0.51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1 0.50
本行对本次测算的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时间及票面利率
仅为示意性测算,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完
成时间和票面利率为准。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
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
成当年的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向未转股
的可转债投资者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
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
造成本行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
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则本行的税后利润将面临下
降的风险,进而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本行
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及本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行可
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
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本行就摊薄即期
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资产规模保持较快速度增长
面对银行业整体环境的变革,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上,本行正处于持续发
展的新台阶,并将对资本产生持续补充的需求。根据本行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
末资产总额为1,299.82亿元,2014至2016年资产规模复合增长率为13.07%。
上市后通过扩张经营,预计资产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较快的资产增速将
导致本行风险加权资产快速上升,进而对本行资本产生较大消耗。
2、仅靠内源补充难以维持健康的资本充足程度
本行已于2016年9月30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本行各项资本均
得到了及时的补充,但本行较快的发展速度使得资本,尤其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
情况并不十分乐观。
截至2016年末,本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9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90%;
2016年实现净利润10.41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91%,仅依靠利润留存
无法支撑本行较快的发展步伐。本行持续较高的资产增速与相对不足的资本成为
制约本行发展的重要矛盾。
3、满足日益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
中国银监会根据资本监管国际规则的变化,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分别为7.5%、8.5%和10.5%,并将视
情况要求增加不超过2.5%的逆周期资本要求。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如
何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已经成为国内商业银行必须考虑和解决的战略问题。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本行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本行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为
本行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有利于促进本行保持长期的可持续发
展,继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在人员方面,本行拥有一支诚信敬业、勤奋务实、专业精湛、管理经验丰富
的员工队伍,本行的中层及助理以上平均年龄较低,银行业从业年限较高。此外,
本行根据与交通银行的战略合作协议聘任交通银行包括财会、风险管理、监察审
计、科技及零售银行等方面的高级管理人才,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本行管理团队的
经营管理水平。
在技术方面,目前本行计算机系统均采用全行数据大集中的处理模式,各分
支机构通过广域网,将其信息与总行相连接,对客户服务、交易处理、风险管理、
财务管理、监管报送等业务提供关键支持。本行高度重视信息科技并设信息科技
管理委员会,全面统筹全行信息科技建设和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
四个专业委员会,指导协调信息科技各专业领域的相关工作。
在市场方面,本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同时,主动参与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谋求在其它县域农村金融市场拓展业务的机会。继2007年
发起设立并控股咸丰常农商村镇银行,成为首家设立村镇银行的县(市)级农村
商业银行后,2008年至2014年本行在江苏省内十数个地区设立了异地支行;同期
在河南、湖北、江苏等多个地区设立了村镇银行。2015年,本行经批准在滨湖、
高港、内黄、汝阳、宿城发起设立5家村镇银行。2016年,本行经批准在淮安市清
河区、昆明市盘龙区、玉溪市江川区、玉溪市易门县、曲靖市陆良县、曲靖市罗
平县、曲靖市师宗县、曲靖市沾益区、楚雄州南华县、楚雄州武定县和楚雄州元
谋县发起设立11家村镇银行。
五、本行关于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1、针对运营风险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本行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压力测试体系,确保具备充足的资本水平应对不利
的市场条件变化;制定和完善资本应急预案,明确压力情况下的相应政策安排和
应对措施,确保满足计划外的资本需求。
2、不断提高日常经营效率
本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涵盖授信、资金业务、存款和柜台业务、中
间业务、会计、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未来,本
行在合规管理部的牵头下将继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确保内控制度持
续有效实施,以提高本行的运作效率。
本行持续深化对资本总量和结构进行动态有效管理,进一步推行经济资本预
测、分配和使用,通过优化资本结构和构成,有效控制高风险资本占用;加大资
产、客户、收入结构调整力度,优先发展综合回报较高、资本占用较少、符合国
家政策导向和公司发展战略的业务,提高资本利用效率,提高资本回报水平。
3、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商业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特殊性,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而非具体募投项目,
因此其使用和效益情况无法单独衡量。本行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
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六、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为确保本行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议案十九:
关于 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
关要求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规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附件: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
关要求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拟制定了《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本行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
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
相关要求。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行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本行
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行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本行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但相对于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方式;本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本行
采取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本行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本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必须遵循程序如
下:
1、由本行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本行的盈利水平、业务规模、
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或修改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可以征集本
行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应对股东回报规划单独
发表明确意见,本行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既要形成明
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也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在制定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本行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董事会提出的股东回报规划需要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
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2、本行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审议,并经半
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外部监事应对股东回报规划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股东回报规划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
东大会在审议股东回报规划前,本行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本行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机制
本行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本行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本行若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本行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中,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和未用作分红的资金留存的用途和使用规划,并由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行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
监督。
四、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7-2019 年度是本行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重要时期,本行的发展与股东
的鼎力相助密不可分。
本行董事会应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017-2019 年度,若本行当年进行股利分配,则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本行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本行董事会提出分红方案,并依据前述股东回
报规划制定决策程序及章程规定履行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本行接受所有股东对
本行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当本行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
发展需要等确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可以调整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后的股东回
报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股东回报规划的修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六、生效及解释
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规划由本行董事会
负责解释。
报告一: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
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要求,现将常熟银行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报告如下:
一、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修
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联交易报告、关联方授信等重
要议题,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会议名称 会议议题
审议 2015 年度关联交易报告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五届
审议 2016 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
九次会议
审议关于 2016 年村镇银行同业授信的议案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
选举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
审议 2016 年一季度资产风险分类及风险管理报告
审议关于 2016 年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本行关
联方年度综合授信方案的议案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 审议关于本行 2016 年二季度股权质押申请的议案
审议关于制定本行 2016 年市场风险限额的议案
审议关于制定本行 2016 年监管指标分层预警的议案
审议 2016 年上半年度资产风险分类及风险管理报告
审议 2016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报告
审议 2016 年上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 审议 2016 年上半年度操作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 审议 2016 年上半年度流动性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 2016 年上半年度声誉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 2016 年上半年度合规报告
审议本行 2016 年第三季度股权质押申请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议案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
审议关于常熟市苏华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续押申请的议案
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
审议关于江苏灵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续押申请的议案
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关联
交易管理的监管要求,为加强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落实监管要求,对《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经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五届
三次会议、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1、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
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
件进行。
2、关联交易披露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关联交易信息,在本行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市之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生达到关联交易披露标准的交易。
三、2016 年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如下:
(一)重大关联交易
2016 年 4 月 22 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本行关联方年度综合授信方案的议案》,授
信情况如下:
1、同意为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核定 1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占上
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2016 年末贷款余额合计为 8,000 万元。
2、同意为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核定 38,4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占
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56%,2016 年末贷款余额合计为 11,885.9 万元。
(二)一般关联交易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
业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1、贷款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余额
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
关联自然人 639.6
2、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交易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699.5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同业款项 602.8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25.7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存放款项 5,673.7
拆入资金利息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
支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卖出回购金融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利息支出 0.6
报告二: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三农金融业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016 年,本行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地位不动摇,不断完善三农金融服务机
制,持续提升服务三农的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
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机构网点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
增强,存贷款规模持续增加,金融服务基本覆盖全省。截至 2016 年末,本行涉
农贷款余额 441.83 亿元,占纯贷款余额的 81.49%。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 26.12
亿元,较年初增长 6.67 亿元,增幅为 34.28%。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
本行 2016 年根据省联社《江苏省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导意见》文件精
神,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进行优化调整,将原战略发展委员会和三农金融服
务委员会合并调整为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现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
中有 3 名委员具有三农工作经历和行业背景,占比 60%,由董事长任主任委员。
委员会负责制定三农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六项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2016
年共召开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4 项,同时就业务创新、政策探讨等开展讨论。
专设三农金融部,具体落实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工作要求,具体负责三农金
融业务的政策研究、制度制定、年度计划、产品研发、客户营销等七项工作职责。
对原有三农金融事业部架构进行优化,建立“三个中心”,即产品研发中心、市
场营销中心、综合管理中心。同时依托公司条线 270 名对公客户经理、零售条线
922 名小微客户经理为营销推动组织保障。建立三农专业队伍、推动三农专业化
经营、专注于三农服务,保障三农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三农产品体系,满足客户信贷需求。
加快三农金融产品创新,逐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三农金融产品
体系。根据常熟地方实际,主动对接涉农部门,以三农金融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为
导向,量身设计三农客户信贷产品。按照三农“创新一个、试点一个、完善一个、
复制一个”的工作思路,创新三农金融信贷产品。今年试点推出了“农营贷”、
“农建贷”、“棚改贷”三款三农信贷产品,同时持续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
款方案,积极对接金融办、人行、农办等相关部门,寻求政策支持,加快方案落
地。目前形成了包含富村贷、乐渔贷、粮贷通、农建贷、农营贷、棚改贷的三农
金融产品体系。
(二)加强渠道建设,优化服务方式。
1、延伸物理网点,加快自助设备和服务站建设。截至 2016 年末,本行已建
成 108 家物理网点和 207 个自助网点,成功建成“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58 个,
在行政村安装终端机具“易付通”236 台,实现镇镇有网点、村村有机具。让农
村地区居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
2、加大电子服务渠道建设力度,全力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着
力打造客制化的金融 APP,以手机银行为依托,不但具有传统金融服务功能,而
且打造了集生活缴费、手机充值、社保查询、精选 e 票等功能为一体的移动支付
生活圈,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同时,本行推出了网上银行申请、微信平台扫一扫
申请和手机银行申请等线上申请通道,使得农户足不出户就能第一时间了解和申
请本行贷款。此外,本行逐步推动贷款信用化,针对部分授信类贷款产品,实现
了一次授信,网上自主用信,随借随还的功能,全力打造“量体裁衣”式金融服
务,突破农户“无抵押、少担保”融资瓶颈。
三、三农重点领域金融服务
(一)加强政府合作,助力三资管理
随着农村改革和城乡一体化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常熟市
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中国农村金融先行者,本行
积极参与到全市村级资金的监管创新工作中。围绕农村“三资”管理改革的需求,
本行主动对接涉农部门,了解“三资”管理改革的方向,探索金融服务切入点。
1、自主开发系统,开创“银农合作”新模式
本行积极支持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农村三资管理政策,协助相关涉农部门加强
对农村三资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大力开发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系统,围绕收付两条
主线,涵盖审批、支付、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多项业务内容,以数据录入、传
输和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市、镇、村三级动态管理及网络化监管,开拓了“独
立核算、在线审核、分级审批、实时高效、全程监督”的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新模
式。该项目的实施,是本行服务三农的又一金融创新,为各村量身定制由本行独
立开发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系统,建立“银农合作”新模式。项目已在常熟市梅
李镇试点运行。
2、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本行积极贯彻上级精神,倾力支农惠农,从利率定价、额度优先等方面支持。
积极跟进农村集体资产提升发展的创新方式,围绕常熟市辛庄镇“推进村级工业
整合优化、村级政经分离、村级财力抱团发展”提供专业金融咨询服务和专门的
信贷产品,创新合作模式,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针对该项目本行已授信
4800 万元。
(二)围绕重点对象,加大信贷支持
立足服务本地,辐射全省,推动“三农”业务稳步发展。截止 12 月末,农
林牧渔业对公贷款 12.28 亿元,较年初新增 3.37 亿元。围绕服务“三农”,持续
对现代农业、新型农业主体、农业企业、粮食收购、村财财力提升等加大信贷支
持,其中:
1、持续推进经济薄弱村发展。继续围绕常熟 2015-2017 年三年薄弱村经济
发展项目,主动对接政府、村委会,运用“富村贷”产品,支持经济薄弱村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截止 12 月末,“富村贷”累计发放 0.68 亿元。
2、加大新型农业主体支持力度。着眼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现代农
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
服务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产品流通体系等规模化经营
新领域。截止 12 月末,服务家庭农场 5 户,农民合作社 27 户,龙头企业 27 家,
贷款余额 2.37 亿元。
3、扩大粮食收购支持覆盖面。将“粮贷通”产品在前期本地试点的基础上,
向异地机构推广,挖掘重点客户,强化项目对接,提高审批效率,在邗江支行、
东台支行累计投放 0.7 亿元。
(三)坚持惠农政策,推动农户发展
本行研究设计飞燕“美丽家园”、飞燕“财运通”等信用卡产品。飞燕“美
丽家园”产品是针对存在农村宅基地翻建引起的建造、装修及购买家具等消费需
求的农民家庭推出的一款具有分期和消费功能的信用卡授信产品,对改善农户住
房质量,提高生活品质有着重要意义。飞燕“财运通”产品更立足于给予农村创
业青年资金支持,扶持农村产业,鼓励广大农村青年创业。通过加强宣传,拓展
服务受众面;细分服务受众人群,提高服务实效。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飞
燕“美丽家园”共支持农村房屋翻建 30 户,授信金额 605 万元;飞燕“财运通”
共支持青年创业 753 户,授信金额 12665 万元。
小微金融始终秉承用微型金融的力量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不断推出多款特
色惠农信贷产品。截止 12 月末,本行农林牧渔业个人贷款 13.84 亿元,较年初
新增 3.30 亿元。小微金融着力打造的明星信贷产品“小本生意贷款”、“小额创
业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农户创业、种养殖、购买饲料等农业发展相关环节上的
资金需求。同时针对从事种植业的农户,小贷还推出了“有田贷”,截止 12 月末,
“有田贷”产品累计发放贷款 2787 笔,发放金额 2.97 亿元。
本行将持续推动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满足日趋旺盛的农村金
融需求,全力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以新的发展理念指导新的发展实践,加快经
营转型步伐。同时,充分发挥法人银行的体制机制优势,主动履行社会民生责任,
继续以“中国农村金融先行者”愿景为指引,以“普惠金融、责任银行”为使命,
全面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发挥好区域内“三农”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报告三: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
会工作指引》,以及《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各位董事个人年度
述职和自评互评打分的基础上,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2016 年度履职
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 年度,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 13 名,其中执行董事 3 名,股权董事 5 名,
独立董事 5 名。董事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基本情况表
性 年 文化
姓 名 职 务 任期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别 龄 程度
宋建明 董事长 男 54 硕士 2014.02-2017.02
秦卫明 行长、董事 男 56 本科 2014.02-2017.02
徐惠春 董事(董秘) 男 51 本科 2014.02-2017.02
樊 军 股权董事 男 58 硕士 2014.02-2017.02 交通银行
赵海慧 股权董事 男 41 硕士 2014.02-2017.02 交通银行
朱勤保 股权董事 男 62 大专 2014.02-2017.02 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王春华 股权董事 男 53 大专 2014.02-2017.02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邹振荣 股权董事 男 56 大专 2014.02-2017.02 常熟万兴化工有限公司
曹 中 独立董事 男 61 本科 2014.02-2017.02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谢建刚 独立董事 男 59 本科 2014.02-2017.02 常熟市委党校
张国平 独立董事 男 61 本科 2014.02-2017.02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何 平 独立董事 女 56 大专 2014.02-2017.02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安信分所
殷峰 独立董事 男 43 大专 2015.03-2017.02 常熟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履职能力及职业操守情况
本行董事会成员长期从事经济或金融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
部门规章、本行章程及内部管理规定,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职责,有效发
挥了董事会的决策职能,承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和经营管理的最终责任,推动本
行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同时,全体董事均能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守社会公德,如实向董事会关联
交易委员会报告本人相关信息及关联关系情况,并按要求履行回避义务,没有兼
任与董事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存在强行干预本行正常经营活动为关系人谋取私
利的行为,能够保守本行的商业秘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存款人和其它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监事会监督。
三、参加会议及建言献策情况
2016 年度,本行董事会积极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按规定要求及时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审议意见。全年,董事会共组织
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审议通过 50 项
议案;全年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60 项。其中:战略与
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通过议案 7 项;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会议 8 次,审议通过议案 31 项;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 5 次,
审议通过议案 17 项;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通过议案 5 项。全年董
事会应参会 104 人次,实际到会 100 人次,董事参会率 96%。个别因公务等原因
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能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
决权。各类会议的审议事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合规,决策程序遵
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基本达到了公众银行公司治理的要求。同时,董事会成员以
各种方式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发表建议和意见,确
保董事会相关决策落到实处。
四、履行职责情况
2016 年,公司董事会在董事长的带领下,认真分析金融政策环境的新变化、
研究监管趋势的新转变、学习监管方法新动向,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三会一层”的作用,积极探索和指导我行创新与发展
的和谐机制,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职责。
2016 年,公司执行董事能够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
的沟通交流,对于全行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董事会进行全面详实的报
告,听取董、监事的意见建议,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工作中能够围绕年度任务
目标,把控好发展节奏,全面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增强管理能力,努力提高发展
质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同时深化改革,加快转型,确保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目
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6 年,公司股权董事能够从公司长远利益以及良性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
发,持续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等重要事项。工作中,能够做好委派股
东与公司的沟通工作,积极关注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支持本行
各项审慎监管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6 年,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股东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
小股东权益;在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期间,能够按照职责权
限认真组织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形成专业
意见。
五、履职评价结果
监事会认为:2016 年,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自觉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建
立健全各类内部控制制度。3 位执行董事,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就本行经营管理中
的有关事项及时进行决策,确保全行工作顺畅;5 位股权董事,积极做好了本行
与股东方沟通协调,未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行利益之上;5 位独立董事,本着
客观、独立、审慎原则,维护了存款人、全体股东和本行整体利益,促进了董事
会科学决策。未发现本行董事存在泄漏本行秘密、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或所属公
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
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情况。
综合一年来全体董事的工作情况,本行监事会对 13 名董事 2016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的评价结果为全部称职。
特此报告。
附表:
2016 年度董事参加各类会议(活动)情况统计表
参 加 会 议( 活 动 )次 数
序 董事 董事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会议 参加 参加 参加
号 姓名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股东 调研 培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大会 活动 学习
1 宋建明 9 0 4 1 1 1 2
2 秦卫明 9 0 5 0 1 1 2
3 徐惠春 9 0 5 0 1 2 2
4 樊 军 9 0 6 0 0 1 2
5 赵海慧 8 1 3 0 0 1 1
6 王春华 8 1 5 0 0 2 1
7 邹振荣 8 1 5 0 0 2 2
8 朱勤保 9 0 8 0 0 1 2
9 谢建刚 9 0 11 0 0 2 2
曹 中
10 8 1 5 0 0 2 1
11 张国平 9 0 8 0 0 2 2
12 何 平 9 0 14 0 0 2 2
13 殷 峰 9 0 4 0 1 2 2
附表:
2016 年度董事履职考评结果表
履 职 评 价 自 评 互 评 得 分 情 况
序 监事 工作 会议 意见 调研 专会 履职 职业 履职 合计 考评
号 姓名 时间 出勤 建议 报告 任职 能力 操守 尽责 得分 结果
(10) (10) (10) (10) (10) (10) (15) (25) (100)
1 宋建明 10 10 10 10 10 10 15 15 90 称职
2 秦卫明 10 10 10 10 10 10 15 15 90 称职
3 徐惠春 10 10 10 10 10 10 15 15 90 称职
4 樊 军 9.6 10 10 9.4 10 10 15 15 89 称职
5 赵海慧 9.6 10 10 9.4 10 10 15 15 89 称职
6 王春华 9.6 10 10 9.4 10 10 15 15 89 称职
7 邹振荣 9.6 10 10 9.4 10 10 15 15 89 称职
8 朱勤保 9.6 10 10 9.4 10 10 15 15 89 称职
9 谢建刚 8.7 10 10 8.3 9 10 15 18 89 称职
曹 中
10 8.7 10 10 8.3 9 10 15 18 89 称职
11 张国平 8.7 10 10 8.3 9 10 15 18 89 称职
12 何 平 8.7 10 10 8.3 9 10 15 18 89 称职
13 殷 峰 8.7 10 10 8.3 9 10 15 18 89 称职
报告四: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
事会工作指引》,以及《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各位监事个人年度
述职和自评互评的基础上,监事会对本行全体监事 2016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
核评价。现将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 年度,本行监事会共有监事 6 名,其中内部职工监事 2 名,股东监事
2 名,外部监事 2 名。监事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基本情况表
性 年 文化
姓 名 职 务 任期起止日期 备注
别 龄 程度
张义良 监事长 男 50 本科 2014.02-2017.02
周勇军 职工监事 男 43 本科 2014.02-2017.02
钱月宝 股东监事 女 67 高中 2014.02-2017.02 江苏梦兰集团
陈 瑜 股东监事 男 50 高中 2014.02-2017.02 常熟银羊电子有限公司
丁韶华 外部监事 男 45 博士 2014.02-2017.02 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
马晓虹 外部监事 女 62 大专 2014.02-2017.02 江苏新瑞会计事所退休职工
二、履职能力及职业操守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长期从事经济或金融工作,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规章、本行章程及内部管理规定,充分了解自身所承担的职责,熟悉监事会的工
作规则及工作程序,能够正确行使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同时,各位监事均能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守社会公德,如实向董事会关联
交易委员会报告关联关系情况,并按要求履行回避义务,没有兼任与监事职责相
冲突的职务,不存在强行干预本行正常经营活动为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能够
保守本行的商业秘密,维护本行整体利益。
三、参加会议情况
(一)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2016 年,全体监事均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积
极参加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议案
材料,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议题;会议中能够针对审议、讨论事项独立发表个人
意见及建议,并按程序进行表决。个别因公务等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
能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年共召开监事
会会议 5 次,审议各类议案 21 项,听取各类报告 37 项;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9
次,审议各类议案 20 项。监事出席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出席率为 100%,
亲自出席率为 96.5%。
(二)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和各类行务会议。监事按规定要求列
席现场董事会会议 4 次,就有关会议议案与董事会进行了深入沟通讨论,并发表
独立意见。全体监事积极参加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全程参与议案的审议过程,监
事长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及存款人的利益。
在此同时,为加大对本行经营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监督力度,监事会派员列席了
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和各种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听取经营层和管理部门的工
作汇报,发表意见建议,督促经营层及管理部门认真履职,有效监督董事会的决
策过程和经营层的履职行为。
(三)参加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由 1 名外部监事、1 名
股东监事和 1 名职工监事组成。2016 年,监督委员会先后召开了 4 次会议,审
议了本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5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 9 项议案。
2016 年,监督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财务合规检查分析评估,跟踪了解
本行财务运行状况,外聘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本行的财务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审
计,实施对本行财务活动较全面的监督;指导内审和合规等部门,开展对押品管
理、员工账户往来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排查。对本行内部控制及岗位责任
制落地情况等进行专项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实施对本行内部控制的全面监督;
听取风险管理部门工作汇报,密切关注重点业务领域的风险,对全行资产风险分
类、呆账贷款核销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对新开办业务的风险排查,针对检
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履行了监事会对本行风险管理的监督。
(四)参加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工作情况。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由 1
名外部监事、1 名股东监事和 1 名职工监事组成。2016 年,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
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5 年度董事会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
议案》等 11 项议案。
2016 年,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和委
派监事参加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和各种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听取经营管
理工作情况汇报等形式,实施对本行高管履职行为的监督。同时,认真做好对
本行 2015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工作,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管
年度履职档案,组织董监高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开展董监高履职自评与互评
打分,并根据董监高人员年度履职考核情况进行初评,出具初评意见,分别听取
董事、监事和高管本人意见,客观公正地对董监高人员履职情况作出评价,最终
形成正式的评价报告,提交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向股东大会公示,并分别报送
省、市监管部门。本届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能勤勉履职,充分发挥了董事、
监事和高管各自的作用。
四、参加监事会组织的调研活动情况
针对金融业不良资产高发的态势,为全面了解全行小微金融总部业务经营及
管理情况,及时掌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全行小微
金融业务发展。全体监事于 8 月 9 日至 10 日在张义良监事长的带领下,对小微
金融总部、邗江支行和高邮村镇银行的小微金融业务经营管理及风控情况进行了
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小微金融总部、邗江支行小微团队和高邮村镇银行,在分
别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后,围绕小微金融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及团队
建设等进行了座谈,并对业务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进行了质询交流。通过
调研,监事们认为,小微金融在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借鉴和推广。
但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风险应及时设法帮助解决和化解。对此,就如何进一步
加强对小微金融的指导与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履行职责的情况
2016 年,2 位股东监事能够从公司本行利益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
持续关注本行的发展规划、经营决策、资本管理等重要事项,积极参加监事会组
织的会议和活动,为本行工作时间均满足全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的要求,能够
主动做好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工作,监督和支持本行各项重大决策的审议和
实施,切实保障本行的合法权益。
2016 年,2 位外部监事能够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及活动,为本行工作时间均
满足全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的要求。作为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两位外
部监事能够按照职责权限认真组织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
议,出具意见和建议,能够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发挥专业特长,积极
建言献策。
2016 年, 位职工监事能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权,在监督决策过程、督促工作落实等方面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在各自分管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职,积极工作,努力维护本行利益和职工的合
法权益。
六、自身建设情况
(一)完善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根据《监事会工作指引》等规定要求,
本着精简效能原则,监事会将原有的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评价和
监督委员会 3 个专门委员会归并为现在的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和监督委员
会 2 个专门委员会,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并入监督委员会,两位外部监事分
别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并重新制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同时,
为强化监事会工作职能,今年又单设监事会办公室,重新聘任监事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增加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监事会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积极参加理论业务培训,加强沟通交流,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6
位监事自觉接受金融理论和监事会实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金融市
场知识”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监事会工作实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等专业知识。与此同时,加强与董事、经营管理层等日常沟通联系,与银监、
人行等监管机构,以及同行监事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不断提升监事的履职
能力。
(三)认真开展自身履职情况的评价,进一步规范监事履职行为。对监
事 2016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每位监事认真撰写年度述职报告,认真
进行自评与互评打分,重点从工作时间、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尽责情况等
四个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考核打分,最终形成对每位监事的年度考评结果和
履职评价报告。
七、履职评价结果
监事会认为:各位监事在 2016 年度工作中,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
行章程》等有关要求,认真参加监事会各项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
会及经营层相关会议,独立发表监督意见,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
行使监督职能,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对完善公司治理、推动本行商务转型
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存款人及股东的权益。
综合一年来全体监事的工作情况,本行监事会对 6 名监事 2016 年度的履
行职责情况的评价结果为全部称职。
特此报告。
附表:
2016 年度监事参加各类会议(活动)情况统计表
参 加 会 议( 活 动 )次 数
序 监事 监事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会议 列 席 参加 参加 参加
号 姓名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董事会 股东 调研 培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会 议 大会 活动 学习
1 张义良 5 0 4 0 4 1 2 5
2 周勇军 5 0 5 0 4 1 2 5
3 钱月宝 4 1 4 0 3 1 2 5
4 丁韶华 4 1 5 0 3 1 2 5
5 马晓虹 5 0 4 0 4 1 2 5
6 陈 瑜 5 0 5 0 4 1 2 5
附表:
2016 年度监事履职考评结果表
履 职 评 价 自 评 互 评 得 分 情 况
序 监事 工作 会议 意见 调研 履职 职业 履职 合计 考评
号 姓名 时间 出勤 建议 报告 能力 操守 尽责 得分 结果
(15) (15) (15) (15) (10) (10) (20) (100)
1 张义良 15 15 13.8 14 10 10 16.7 94.5 称职
2 周勇军 15 15 12.3 13 10 10 16.5 91.8 称职
3 钱月宝 13.3 12.3 10.3 11.7 9.5 10 13.3 80.4 称职
4 丁韶华 12.5 12.7 12.5 11.3 10 10 12.7 81.7 称职
5 马晓虹 14.5 15 10.2 12.5 9.3 10 12.5 84 称职
6 陈 瑜 14 14.8 11.2 12.7 9 10 13 84.7 称职
报告五: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
事会工作指引》,以及《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各位高管人员个人
年度述职和自评互评打分的基础上,监事会对本行全体高管人员 2016 年度履职
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监事会对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行高管层现有高管人员 6 名,其中总行行长 1 名、总行副行长(含财务
总监)3 名,总行行长助理 2 名。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性 年 文化
姓 名 职 务 任期起止日期 备 注
别 龄 程度
庄广强 行 长 男 46 硕士 2016.11-2017.02
黄勇斌 副行长 男 49 本科 2014.02-2017.02 兼财务总监
施 健 副行长 男 40 本科 2014.02-2017.02
薛 文 副行长 男 43 本科 2014.02-2017.02
彭晓东 行长助理 男 42 本科 2014.02-2017.02
孟 炯 行长助理 男 45 本科 2016.11-2017.02
二、履职能力及职业操守情况
本行高管人员均能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熟悉并
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以及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与担任职务相称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同时,在履职过程中,本行高管人员均能忠实履行自身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诚实守信,自律规范,具有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工作作风正派。
三、履行职责情况
2016 年,面对经济增速持续放缓、金融行业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竞争愈演
愈烈等诸多不利局面,本行行长作为全行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能认真贯彻执
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与授权,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
与经营层其他成员一起,审时度势、精心谋划、积极应对,带领全行员工以
农村金融领先者远景为引领,不断深化服务三农、服务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
市场定位,全力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向现代零售银行转型步伐,对照
公众银行的市场要求,积极思考向轻资本发展模式转变。在业务持续发展中稳步
推进各项改革,确立了公司、零售、同业三大利润中心的资产业务定位,持续强
化资本约束,优化业务和资产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推动实现了各项业务的
良性增长、资产质量的有效管控、基础管理的有力提升,保持了全行稳健较快发
展的良好态势,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016 年,本行副行长(含财务总监)及行长助理,能够按照总行行长的授
权认真履职,紧紧围绕董事会三年发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在总行党委、
行长室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分管部门,团结一心,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和提高工
作方法,积极推进分管条线的各项工作,以适应全行的改革、发展、创新和转型
的需要,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行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本行全体高管人员能够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定期评估并监督执行流动
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
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定期评估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
状况,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并能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在持续完善风
险管理机制建设方面,高管人员严格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和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追
究,多措并举化解不良,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高管人员能够
领导相关部门组织做好全行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形成评价结
论并向董事会报告。在案防管理方面,高管人员能够有效管理本行案件风险,明
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案防工作的职责分工,并研究制定年度案防工作计划。分管
风险及合规的副行长能够定期检查案防政策的执行情况,全面掌握本行案防管理
总体状况,并定期向行长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在资本管理方面,高管
人员能够贯彻执行董事会批准的资本使用和管理的有关决议,落实相关部门组织
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定期向董事会和行长报告。
四、履职评价结果
监事会认为:2016 年,本行 6 名高管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坚决贯彻执行董事会决策,主动适应经济金融新常态,围绕“抓发展、促转
型、调结构、控风险”,奋力冲刺年度目标和三年规划目标,自觉接受监事会监
督,认真履职,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规模迈上新台阶、发展质效实现新
提升、综合形象取得新突破。2016 年,本行成功挂牌上交所,获评江苏省文明
单位,入选人民网“2016 农商银行综合影响力排行榜”前 10 位,荣获《证券时报
社》“2016 中国区最具成长性农商行投行”,全球银行排名第 578 位,稳居全
国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前 5 位。未发现高管人员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形。
综合一年来全体高管的工作情况,本行监事会对 6 名高管人员 2016 年度履
行职责情况的评价结果为全部称职。
特此报告。
附表:
2016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结果表
履 职 评 价 自 评 互 评 得 分 情 况
序 高管 任务 合规 履职 职业 履职 合计 考评
号 姓名 完成 情况 能力 操守 尽责 得分 结果
(25) (25) (10) (10) (30) (100)
1 庄广强 22.5 22 9.7 10 25.3 89.5 称职
2 黄勇斌 22 22.3 9.5 10 25.2 89 称职
3 施 健 22 22 9.3 10 24.8 88.1 称职
4 薛 文 21.7 22 9.3 10 24.8 87.8 称职
5 彭晓东 22.2 21.7 9.5 10 25 88.4 称职
6 孟 炯 22.2 21.5 9.5 10 25 88.2 称职
报告六: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
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江苏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五位独立董事对 2016 年度
的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截止 2016 年末,本行五位独立董事分别是:何平女士、曹中先生、谢建刚
先生、殷峰先生、张国平先生。
2017 年 3 月 29 日
独立董事何平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
2016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认
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
见下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 审计与消费
会议名称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提名及薪
关联交易控制 者权益保护委
酬委员会
委员会 员会
亲自出席次
0/1 8/8 6/6 5/5 3/3
数/会议次数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会上与各位董事研究讨论
并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利润分配、风险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公司业绩、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等报告和议案,依据个人专业知识发表客观
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上,本人重点关
注我行 90 天以上逾期贷款现状,建议参考同业对达到一定量的贷款客户委托开
展财务尽职调查以强化风险的事前控制。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讨论与决策。一是作为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听取
和审议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情况、股权质押等多项
报告或议案;二是作为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委员,听取和审议了公司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审计报告、财务制度修订等多项
报告或议案,持续加强对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核查;三是作为提名及薪酬
委员会委员,听取和审议了高管薪酬考核、经营层履职考核、高管聘任等多项报
告或议案,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作用。
(三)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2016 年度,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若干重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5 年度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考核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6 年村镇银行同业授信的独立意见》、《关于关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及拟
采取填补措施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孟炯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助理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庄广强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独立意见》。
三、了解本行经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参加了本行组织的董事专题调研 2 次。实地考察本行上海
金融研发中心,了解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走访小微金融总部、邗江支行小微团
队和高邮村镇银行,对业务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进行交流。
四、总体评价
2016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者与公司主要
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将在任
期内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高管层之间的沟通协作,以专业的态度和知识积极推动和完善本行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何平
2017 年 3 月 29 日
独立董事曹中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
2016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认
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
见下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名称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会议次
0/1 7/8 5/5
数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会上与各位董事研究讨论
并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利润分配、风险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公司业绩、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等报告和议案,依据个人专业知识发表客观
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上,本人重点关
注并提议本行在异地机构发展中要把握发展动态,进一步加强风险、审计队伍建
设。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讨论与决策。作为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
主持召开了 5 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审计报告、财务制度修订等报告或议案 18 项,持续加强对本行
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核查。
(三)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2016 年度,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若干重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5 年度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考核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6 年村镇银行同业授信的独立意见》、《关于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及拟采取填补措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孟炯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助理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庄广强先生担任
本行行长的独立意见》。
三、了解本行经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参加了本行组织的董事专题调研 2 次。实地考察本行上海
金融研发中心,了解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走访小微金融总部、邗江支行小微团
队和高邮村镇银行,对业务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进行交流。
四、总体评价
2016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者与公司主要
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将在任
期内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高管层之间的沟通协作,以专业的态度和知识积极推动和完善本行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曹中
2017 年 3 月 29 日
独立董事谢建刚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
2016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认
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
见下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关
会议名称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提名及薪酬委
联交易控制委员
员会
会
亲自出席次数/会
0/1 8/8 6/6 3/3
议次数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会上与各位董事研究讨论
并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利润分配、风险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公司业绩、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等报告和议案,依据个人专业知识发表客观
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上,本人重点关
注并提议:一是要放大小微业务与同业金融两大亮点,不断补齐风险防控短板、
适当释放风险;二是要继续稳健推进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精细化管理。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讨论与决策。作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
3 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管薪酬考核、经营层履职考核、高管聘任等多
项报告或议案,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作为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委员,听取和审议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情况、股
权质押等多项报告或议案。
(三)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2016 年度,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若干重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5 年度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考核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6 年村镇银行同业授信的独立意见》、《关于关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及拟
采取填补措施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孟炯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助理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庄广强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独立意见》。
三、了解本行经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参加了本行组织的董事专题调研 2 次。实地考察本行上海
金融研发中心,了解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走访小微金融总部、邗江支行小微团
队和高邮村镇银行,对业务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进行交流。
四、总体评价
2016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者与公司主要
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将在任
期内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高管层之间的沟通协作,以专业的态度和知识积极推动和完善本行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谢建刚
2017 年 3 月 29 日
独立董事殷峰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
2016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认
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
体参会情况见下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名称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
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会议次
1/1 8/8 3/3
数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会上与各位董事研究讨论
并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利润分配、风险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公司业绩、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等报告和议案,依据个人专业知识发表客观
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上,本人重点关
注并提议本行要加大对三农业务的支持力度。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讨论与决策。作为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的委员,听取和审议
了公司三农金融服务情况报告、村镇银行增资、金融租赁公司筹建等多项报告或
议案,对本行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三农业务战略提供专业化的建议。
(三)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2016 年度,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若干重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5 年度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考核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6 年村镇银行同业授信的独立意见》、《关于关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及拟
采取填补措施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孟炯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助理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庄广强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独立意见》。
三、了解本行经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参加了本行组织的董事专题调研 2 次。实地考察本行上海
金融研发中心,了解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走访小微金融总部、邗江支行小微团
队和高邮村镇银行,对业务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进行交流。
四、总体评价
2016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者与公司主要
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将在任
期内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高管层之间的沟通协作,以专业的态度和知识积极推动和完善本行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殷峰
2017 年 3 月 29 日
独立董事张国平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
2016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认
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
见下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名称 股东大会 董事会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会议次
0/1 8/8 6/6
数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会上与各位董事研究讨论
并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利润分配、风险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公司业绩、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等报告和议案,依据个人专业知识发表客观
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上,本人重点关
注并提议:一是要以股权控制加强对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二是要以法律为准对
我行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进行梳理和认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讨论与决策。作为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
主持召开了 6 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面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合
规管理、关联交易情况、关联方授信、股权质押、监管指标分层预警等多项报告
或议案,评估、管理和监督本行的风险管理工作及关联交易情况。
(三)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2016 年度,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若干重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5 年度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考核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行 2016 年村镇银行同业授信的独立意见》、《关于关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及拟
采取填补措施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孟炯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助理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庄广强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独立意见》。
三、了解本行经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参加了本行组织的董事专题调研 2 次。实地考察本行上海
金融研发中心,了解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走访小微金融总部、邗江支行小微团
队和高邮村镇银行,对业务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进行交流。
四、总体评价
2016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者与公司主要
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将在任
期内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高管层之间的沟通协作,以专业的态度和知识积极推动和完善本行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张国平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