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在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临时新增提案中,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人数的规定:
第九项提案(审议《提请免去杨纪强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是第十一项提案(审议《提议选举谭岳鑫先生、
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之第一项子议案(《提议选举谭岳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前提条件,第
九项提案被表决通过是第十一项提案之第一项子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第十项提案(审议《提请免去杨世汶
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是第十一项提案(审议《提议选举谭岳鑫先生、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之
第二项子议案(《提议选举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前提条件,第十项提案被表决通过是第十一项提案
之第二项子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定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临)-04)和《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临)-05)等相关公
告。
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
提交的《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关于补充完善兰
州黄河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和《关于更换公
司董事的议案》加入到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均不变。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12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8)。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湖南昱成持有本公司股
份 16,502,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8%,符合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
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股东提交的除“一、《关于补充完善兰州黄河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之“2、”
子议案之外的其他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在提案人资格、提交时间、提
交的内容和形式方面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做出决议。
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8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7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4 月 2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公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杨世江、杨纪强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能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七)审议《关于补充完善兰州黄河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提请免去杨纪强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十)审议《提请免去杨世汶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十一)审议《提议选举谭岳鑫先生、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提议选举谭岳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提议选举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第(一)至(六)
项议案,具体内容已刊载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的指定媒体。上述第(七)至(十)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关于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8)。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的履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度报告》及《2016 年度报告摘要》 √
2.00 《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 √
3.00 《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 √
4.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
7.00 《关于补充完善兰州黄河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9.00 《提请免去杨纪强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
10.00 《提请免去杨世汶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1.00 《提议选举谭岳鑫先生、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1.01 《提议选举谭岳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1.02 《提议选举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应于登记时间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于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召开前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传真:0931-8449005 邮编:730030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福新 呼星 联系电话:0931-8449039 联系传真:0931-8449005
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会议记录;
3、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9
2.投票简称:黄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
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7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度报告》及《2016 年度报告摘要》 √
2.00 《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 √
3.00 《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 √
4.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
《关于补充完善兰州黄河 2016 年年度报告的
7.00 √
议案》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
8.00 √
投票制的议案》
9.00 《提请免去杨纪强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
10.00 《提请免去杨世汶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议选举谭岳鑫先生、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 应选人数(2)
11.00
事的议案》 人
11.01 《提议选举谭岳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1.02 《提议选举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附注:1、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