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际到会 2 人;监事李良平先生因病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到会监事一致赞成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2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
审核意见:(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
3、未发现参与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2016 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