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
花科创”)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16 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尽心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监管部门和相关规则要求的独立
性,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个
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如下:
1、张建军:1951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专业,曾任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科(后称反贪局)和人事科科长、
机关党委书记、副处级检察员、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法》起草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处长、考核任免处处
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干部部部长,正
厅局级,一级高级检察官,2012年4月退休。2014年3月起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陈步宁,男,汉族,1964 年 3 月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历任巴陵石油化工设计院副总工程师,中国石化岳阳石油化工
总厂副处长、副总工程师,中国石化巴陵石油化工公司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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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助理,岳阳中石化壳牌煤气化有限公司高级技术顾问兼技术经
理,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技术总监、技术总监,亿利资
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副总裁兼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李玉敏先生:1958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会计学教授。自 1982
年 1 月至今在山西财经大学工作,现为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MBA 导师、会计学专业财务会计学科带头人。社会
兼职有: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山西省会计准则
实施工作组专家。现任太原重工、同德化工、南风化工独立董事。2016
年 5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我们
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尽诚信勤勉之义务,按时参加了公
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
本年应 参加股
以通讯 续两次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东大会
方式参 未亲自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情况
加次数 参加会
数
议
张建军 7 7 4 0 0 否
陈步宁 7 7 4 0 0 否
李玉敏 5 5 3 0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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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淳 2 2 1 0 0 否
注:独立董事袁淳于2016年4月22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呈,经公司2016年5
月2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聘李玉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关注公司生产经
营和财务状况,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
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会议表决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报告期内,我
们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和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与公司沟通和现场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以及公司财务、内控
等部门保持了密切的沟通联系,通过听取专项汇报、现场实地考察、
搜集资料等多种渠道详细了解了公司生产工艺、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参与
公司治理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管
理层也非常重视与我们的沟通,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供工
作便利。
(四)提出建议和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陈步宁先生对公司化工化肥企业工艺技术、
生产装置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摸底,并对公司化肥企业进行技术
改造、降低能耗,推进转型升级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独立董事李玉
敏先生建议公司进一步规范对子公司借款管理流程、完善相关手续,
确保资金安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6 年 4 月 22 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按照上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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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
联股东均在审议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规范,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认真履行了相应
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做出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所有对外担保,均系为保证下属控股子
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所提供。公司不存在属于《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
披露的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关于董事、高管人员提名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聘独立董事的议案》;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总会计师及聘任副总会计师的议
案》;2016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董事
长辞职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2016年12月16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辞职的议
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我们审阅核查了相关董事、高管人员的 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四)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减值测试的
基础上,对公司部分子公司无形资产和商誉提取了相应减值准备。我
们审阅了公司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
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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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调整整合煤矿采矿权摊销方法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整合煤矿采矿权摊销方法的议案》,鉴于公司整合煤矿整合过程中对
资源储量都进行了评估,各矿有详细的储量资料,董事会同意自2016
年4月1日起,将整合煤矿采矿权摊销方法由平均年限法调整为产量法。
我们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更为准确的
反映整合煤矿采矿权摊销的真实状况,我们同意上述采矿权摊销方法
的调整。
(六)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30日公告《2015年年度业绩预减公
告》,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告《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告《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16 年 10
月 19 日公告《2016 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之后公告的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与业绩预告、快报数据基本一致,不
存在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
将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过程中,依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拥有较高的业务与服务水平,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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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6年 5月25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114,240 万股为
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1,424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告实施,2016 年 6 月 28 日现金红
利发放到位。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信息披露,全
年共发布临时公告 48 份,定期报告 4 份。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覆
盖全公司的内控规范体系,各项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流程优化等工
作扎实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控
规范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
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认真审慎的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
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建言献策。2017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运用各自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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