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星期
五)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17 年 4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将母公司拥有的全部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上述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拟将母公司拥有的全部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同
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
达”)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经核查,天津鑫达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29.9818%,其提
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拟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
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1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 年 4 月 20 日 15:00-2017 年 4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
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4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累计停牌满 3 个月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将母公司拥有的全部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
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 1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上述议案 1
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
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19 日 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 58 号 邮政编码:226352
联系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0513-86213965
联系人:朱维维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
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
完整。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 58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6352
联系人:朱维维
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0513-86213965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6
2、投票简称:动力投票
3、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动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一,每
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议案一 《关于累计停牌满 3 个月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1.00
《关于拟将母公司拥有的全部业务相关资产及负
议案二 2.00
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
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 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号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累计停牌满 3 个月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关于拟将母公司拥有的全部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划转
2
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