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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关于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1
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业务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7】01470003 号
目   录
1、 专项审核报
2、 关于201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的专项报 3
    告 
     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业务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7] 01470003 号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公司”)
编制的关于 2016 年度金融衍生业务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按照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
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9]19 号)等有关文件(以
下简称“国资委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是英力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的编制是否遵循了国资委相
关文件的规定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英力特公司是否遵循国资委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获取合理保证。在
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公司相关人员、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
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英力特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国资委相关文件
的规定编制。
    本报告仅供英力特公司向国资委报送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时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金融衍生业务的专项报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印发的《关于进
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9]19 号)、企业
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 2016 年度金融衍生业务的开展和风险管理制度建
立及执行等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16 年度金融衍生业务的开展情况
       1、金融衍生业务的持仓规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期货合同       期权合同   远期合同   掉期合同   组合产品   备注
年初金融衍生业务持仓规模
1、持仓合约数量
2、持仓合约金额
其中:场外交易持仓合约金
额
境外交易持仓合约金额
3、持仓合约市值                   -              -          -          -          -             -
其中:多头持仓合约市值
空头持仓合约市值
4、持仓时间(以“月”为单位
填列)
5、持仓规模与同期保值范围
现货比例
年末金融衍生业务持仓规模
1、持仓合约数量                2,526.00
2、持仓合约金额                8,427.61
其中:场外交易持仓合约金
额
境外交易持仓合约金额
3、持仓合约市值                   -              -          -          -          -             -
其中:多头持仓合约市值
空头持仓合约市值               7,805.34
4、持仓时间(以“月”为单位
填列)
5、持仓规模与同期保值范围
                                54.65%
现货比例
       注: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华信万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PVC
(树脂)V1701 合约 1,052 手(5,260 吨),在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PVC
(树脂)V1701 合约 1,474 手(7,370 吨),共 2,526 手(12,630 吨)。
       2、金融衍生业务的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期货合同      期权合   远期合   掉期合   组合产       合计       备注
                                       同       同       同       品
资金投入及占用情况                                                            -
年初余额                        0
本年投入金额           4,250.00                                            4,250.00
本年减少金额                676.13                                           676.13
年末余额               3,573.27                                            3,573.27
交易及盈亏情况
1.当年累计交易金额     11,634.90                                          11,634.90
2.当年实际盈亏(亏损
                         -148.99                                            -148.99
以“-”号表示)
3.浮动盈亏(浮动亏损
                            622.27                                           622.27
以“-”号表示)
       注:(1)本期减少的资金包括转出资金减少 1,150 万元,交易亏损及手续费
减少 148.99 万元,账面浮盈增加 622.27 万元。
       (2)本期增加的资金是公司划拨转入的资金 4,250 万元。
       (3)期末账户资金余额 3,573.27 万元,其中:交易保证金 1,639.12 万元。
       3、套期保值效果评价
       本公司为了规避 PVC 市场价格波动给本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利用期货套
期保值工具锁定部分产品利润,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开展 PVC 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利用比率分析法对套
期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认为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非高
度有效。
       4、风险敞口评价
    对于敞口风险公司制定以下风险管理,本公司设计的套期保值方案中,严格
规定了套保数量不得超过公司 PVC 实际产量的 50%,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
过 5000 万元,同时在《套期保值方案》中严格规定了止损价位,即使发生损失,
也可以将损失有效地控制在 100 万元之内。
    本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的层面限定了
风险敞口的地最大区间,将公司的风险水平减低在可控范围内。
    5、未来价格趋势及敏感性分析
    12 月 31 日至 1 月 16 日,V1701 合约整体呈现低位震荡态势,在此期间,
盘面最高价格 6500,最低 5835,,由于临近交割,V1701 合约成交大幅走弱。
同时,现货市场已进入传统消费淡季,价格在 11 月中下旬起持续下跌,截止 1
月 16 日,华东地区主流出库价格为 6300 元/吨左右,部分报 6450 元/吨以上基
本无成交,此波行情累计跌幅达 2000 元/吨。
    由于现货市场的快速下跌,公司计划对 V1701 所持头寸进行现货交割,目
前持仓数量 12630 吨,持仓均价 6672 元/吨,且成功注册标准仓单。已达到规
避价格大幅波动风险,锁定预期利润及获得单纯卖出现货更好收益的目的。
    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本公司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风险管理制度:
    (1)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
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的程序和报告,由董事长授权专
职人员开展期货交易。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
操作。
    (2)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将具体运行方案提前报董事会或董事长指定
的人员,确定套期保值额度、止损限额、业务权限、操作策略、资金调拨、效果
评估等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定
切合实际的业务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
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
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4)充分评估、认真选择期货经纪公司;公司选择境内具有良好资信和业
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
人书面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经纪合同,并
办理开户工作。
    (5)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
位的职责权限:
    ①、有较好的经济基础知识及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有较高的业务技能,熟悉期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
及期货交易的各项管理办法,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③、必须经过专业的期货知识培训;
    ④、大专以上学历,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表现。
    (6)公司财务产权部负责资金划拨、资金使用和对持仓情况进行监督等风
险控制。
    (7)销售分公司应随时跟踪了解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并
将有关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选
择或更换经纪公司。
    (8)风险监督员须严格审核公司的套期保值品种,若与批准品种不符,立
即报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9)套期保值要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执行,并按照不同月份的实际
生产能力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头寸,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保值。
    (10)公司在已经确认对实物合同进行套期保值的情况下,期货头寸的建
立、平仓要与所保值的实物合同在数量上及时间上相匹配。
    (11)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如下:
    ①、资金风险: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
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公司对可能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数量;
    ②、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公司套期保值方案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
仓头寸在价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12)公司建立风险处理程序:
    ①、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部门
主管和风险监督员;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销售分公司和风险监督
员应立即报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②、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风险监督员应立即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
       A、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B、期货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C、公司的具体保值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D、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套期保值方案;
       E、公司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F、公司期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③、公司套保业务的披露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披露。
    ④、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组织召开期货专题会议,充分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
应采取的对策;
       ⑤、明确公司期货交易和风险限额,以及对越权行为的惩罚措施;
       ⑥、相关人员执行公司的风险处理决定。
       (13)公司交易错单处理程序:
    ①、当发生属期货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员通知期货经纪公司,并
由期货经纪公司及时采取相应错单处理措施,并向期货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直接
损失;
    ②、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由交易员
采取相应的指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小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
失。
    (14)公司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合
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15)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和安排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
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16)公司建立与交易系统衔接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提供期货业务
相关的交易和其他数据,实时监控交易的实际情况。
    (17)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
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2、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就开展 PVC 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建立健全了组织机
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按照《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
3、整改措施
无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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