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57,327,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4,586,172.80 元;不送
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9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 2016 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
果,2016 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42,867,672.69 元,2016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972,523.7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997,252.37 元, 2016 年度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 160,842,944.06 元。
2.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
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6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如
下:
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7,327,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4,586,172.80 元;不送红股,也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同意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于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 2016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
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
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