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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汉邦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绪凯                   联系电话:010-833268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克非                   联系电话:010-6308125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是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次
                                        1、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
                                        跟踪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关于公司 2015 年年报问
                                        询函的回复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培训日期                               2016 年 10 月 21 日
                                        主要内容为《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6]1 号)等相关规
                                        范性文件,并结合汉邦高科
                            项目                                    工作内容
                                                          的实际情况,重点对上市公
                                                          司的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以
                                                          及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行为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均能积极配合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无                  不适用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
     (2)公司股东宁波汉银及其全部 26 名合伙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
     (3)公司法人股东启迪中海、北京磐谷、光大新产业、光大三         是   不适用
山和宁波熔岩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4)自然人股东张海峰、刘毅、杨晔、曹爱平、艾奇、宫兆新、
雷雨、刘泉、任春玲、仝永辉、魏柯和朱宏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5)自然人股东刘海斌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6)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4.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及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未能及时履行承诺约束机制的承诺
6.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发行人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8.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9.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关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是   不适用
缴纳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厂房搬迁额外损失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绪凯
                          徐克非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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