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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2016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0,000,000 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4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4
月 18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4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4     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08*****113     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3        08*****574     上海银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        08*****639     北京金凤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3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4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资本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
                 58,194,000   48.50%     87,291,000         145,485,000     48.50%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61,806,000   51.51%     92,709,000         154,515,000     51.51%
      股份
三、股份总数     120,000,000 100.00%     180,000,000        300,000,000     100.00%
    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00,000,000 股摊薄计算,
         2016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644 元。
    八、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 号 A 号楼 301 室
   咨询联系人:庞军、刘一军
   咨询电话:021-54264260
   传真电话:021-54264261
    九、 备查文件
   1、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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