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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之联: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0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拟向非关联第三方购买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与公司业务为同一行业领域。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10
日开市时起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即承诺争取在 2017
年 5 月 9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5 月 9 日
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
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如公司股票停牌
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
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
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文件。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22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由于重组标的
资产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出现了新的情况,公司与各中介机构、交易对手方进行
多次沟通磋商后,重组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该次重组事项不能顺利推
进。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决
定终止筹划该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21日期开市复牌。公司承诺自2016
年11月19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做出的不进行重大资产
重组的承诺期于2016年12月19日已届满。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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