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6 日,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 年 5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
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将 2016 年 5-12 月房产税、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的发生额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之前的发生额仍列报于“管理费用”项目。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企业经营活动发
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核算,
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列示。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
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 核算,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
附加”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 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
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
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
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
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
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容和原因
根据《增值税会计 ① 税金及附加 1957160
处 理 规 定 》( 财 会〔 2016〕
22 号 ) 的 规 定 ,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
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
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
的,按该规定调整。利
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 ② 管理费用 -1957160
附 加 ”项 目 调 整 为 “ 税
金及附加”项目,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车船
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
入 管 理 费 用 的 相 关 税
费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
附 加 ”。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
订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只是损益项目间
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