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7 日,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湖北广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9 号),批 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6,945,866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 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湖北广电: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04-08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