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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08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 号楼闰
 土大厦 1902 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
天。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2017 年 4 月 23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4 日 15:00。
    4、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19 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 号楼闰土大厦 19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关于选举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2《关于选举阮加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3《关于选举徐万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4《关于选举阮兴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5《关于选举赵国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6《关于选举阮光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关于选举张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2《关于选举唐忠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关于选举陈贺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
投票,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位,应选独立董事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张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王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位。
    特别提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
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提案 1 和提案 2 均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
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8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                                                 应选人数 6 人
                                 的议案》
                   《关于选举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1.01                                                       √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阮加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1.02                                                       √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徐万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1.03                                                       √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阮兴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1.04                                                       √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赵国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1.05                                                       √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阮光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1.06                                                       √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00                                                 应选人数 3 人
                                 议案》
                   《关于选举张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2.01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唐忠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贺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2.03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
       3.00                                                        √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4.00                                                   应选人数 2 人
                                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4.01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4.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除总议案以外,提案编码按 XX.XX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如提案
1.00、提案 2.00。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应当注明每个累积投票提案
下的应选人数。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应当作为不同的提案提出。如提案
1.00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1.03 代表第三位候选人;提案 2.00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提案 4.00 为选举监事,则 4.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
号楼闰土大厦 2506 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
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251 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 5165
     联系人:王燕杰
     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 号楼闰土大厦 2506
室
     邮政编码:3123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0”
    2、投票简称:“闰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闰土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对于提案 1.00、2.00、4.00,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
 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 6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 3 的乘积
 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
 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 2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
 则该票作废。
       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
 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对于提案 3.00,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同意、反对、弃
 权),三者选其一用“√”表示,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弃权。
序号                        审 议 事 项                               表 决 意 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计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6=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关于选举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1.01
         案》
         《关于选举阮加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1.02
         案》
         《关于选举徐万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1.03
         案》
        《关于选举阮兴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1.04
    案》
        《关于选举赵国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1.05
    案》
        《关于选举阮光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1.06
    案》
    累计投票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3=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关于选举张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的议案》
        《关于选举 唐忠诚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贺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00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累计投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2=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关于选举张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4.01
    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4.02
    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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