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刘佩莲女士离任的情况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6 日收
到公司独立董事刘佩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佩莲女士因自 2011 年 4 月 15 日起在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将满六年,根据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于“独
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刘佩莲女士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
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应职务。刘佩莲女士离任后将不
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刘佩莲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
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刘佩莲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刘佩莲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刘佩莲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邢良文为公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邢良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计专业人士),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邢良文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辞职申请(刘佩莲);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邢良文);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8 日
附件:简历
邢良文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执
业)】、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曾任广州市黄埔会计师事
务所业务部经理。现任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广州粤勤税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审计厅第六届特约审计员、广州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委员,广州
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审查委员会委员,广州注册会计师
协会常务理事、诚信委员会委员、行业工会副主席。
邢良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