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将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就该等事项 通知了我们,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预计 2017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年度框架采购协议》、《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房屋租赁协议》 等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认 为上述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事项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刘佩莲 张宗贵 杨 闰 2017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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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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