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持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
审计,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相关
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聘请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保持了
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
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