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迪乳业: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新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08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现在我向大家做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将我一年来的工
作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作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
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
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6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
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十三次董事会,公司召集
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各位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会前我认
真审阅会议资料,并通过咨询沟通等方式尽量从多方面了解与所审议
案有关情况,以保证会议决议的科学性、有效性。在各次会议上各位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
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我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按
照法定程序就公司重大事项共发表了 9 次专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是: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及文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前审查和认可,我们已经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
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且缓解公司资金压
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和发展需要。
    5、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本次发行相关议
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
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将择机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项。
    6、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7、本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经过对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简历的认真审查,我
们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第 149 条所规定的情况,亦未
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同时,我们认为其
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
能。我们同意选举陈双双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2018 年)》(以下简称“回报规划”)。回报
规划兼顾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与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回报
规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兼
顾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科迪乳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3、《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
关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
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
系;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关于审议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河南科迪乳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
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报告》。
    6、《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的薪酬事项,公司董事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
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战略。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7、《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薪酬方案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非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8、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
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
情况如下:
    (1)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方面运作规范,杜绝
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发生,未给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及文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前审查和认可,我们已经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格和条件。
       3、《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4、《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修订的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上
述预案实施。
    5、《关于修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做出的《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
取措施(修订稿)》,该措施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6、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本次发行相关议
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
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有关事项。
    7、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8、《关于公司与上海小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共同设立投资管
理基金的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与小村资本合作成立科迪小村,并拟定由科迪小村发起设
立科迪小村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基金,能够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
利用并购基金作为公司产业整合的平台,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
向寻找、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通过项目的储备和培育,降低公司的
并购风险,通过基金操作的灵活性,为公司寻找、培育最佳并购标的,
加快推进公司产业发展战略,提高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符合
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追加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
关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及文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前审查和认可,我们已经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3、《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修订的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按照上述预案实施。
       4、《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修订的《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
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且缓
解公司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5、《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做出的《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
取措施(二次修订稿)》,该措施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6、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本次发行相关议
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
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
可实施。
    (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及文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前审查和认可,我们已经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3、《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修订的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
修订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按照上述预案实施。
       4、《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修订的《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且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
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5、《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做出的《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
取措施(三次修订稿)》,该措施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6、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本次发行相关议
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
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
可实施。
       (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
形。公司编制的《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6 半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
项》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报告期内(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
延续到本年度的相关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张亚山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并同
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职。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宋红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董事候选
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经审阅
宋红军先生的相关资料,董事候选人宋红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关
于董事任职资格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宋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并同意将《关
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追加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
关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王宇骅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
司辞去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的职务。经由公司股东提名、
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枫华先生为公司董事、战
略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本次提名及聘任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经审阅张枫华先生的
相关资料,张枫华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张枫华先生为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并聘任
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股东大会(总经理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三、专门委员会情况
       2016 年,我参加了公司如下专门委员会,并按照公司章程和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应职责:
       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并报董事会审
议。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查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组成及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的议案》并报董事会审议。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报董事会审议。
       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并报
董事会审议。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业绩考核情
况及 2016 年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
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
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关于调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与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6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
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2016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
的议案》。
       四、重点工作
       1、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要求公司定期通过电话、电
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供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公司进行不定期
现场检查,及时了解乳品行业及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横向对比公
司在行业中的地位、经营差距,以此做出专业的独立判断,针对发
现的问题适时要求公司管理层给予正式的回复。
    2、紧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在任职期间,经董事会审
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向
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适时抽查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市场开拓、投资项目等事宜上内部业务流程运转情况。
       3、2016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2016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2016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
况。
       2016年度内,我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
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多种
方式加强了与管理层的沟通,详细深入地了解公司的战略执行、经营
管理、业务发展等信息,确保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对董事会议案进行
审议;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督促管理层
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董事会决策,以全面实施战略规划并提升经营业
绩。
       2017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
       报告完毕。
       请审议。
                                              独立董事:黄新民
                                                2017 年 4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