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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0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17-012)。因工作疏忽,原公告内容有错误之处,现对其进
行更正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5、审议《关于<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更正后:
   5、审议《关于<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二、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授权委托书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7
    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8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9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10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6
    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8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9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10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
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请见本公告附件。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
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
附件:《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
2017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吴建华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
审议的有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
等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
号:2017-013)。
      (4)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公司一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第 7、8、9、10 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
投票情况将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相关
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0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公司 5 楼证券办公
室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
在 2017 年 4 月 10 日 16:00 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雅琴    李娴
     联系电话:0571-86240688
     联系传真:0571-89165959
   联系邮箱:Sevice31@wgmotor.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1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801”,投票简称为“微光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议案 1    《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议案 6                                                     6.00
               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议案 8                                                     8.00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议案 9                                                     9.00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议案 10                                                    10.00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微光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6
           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8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9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10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赞成”、“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
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
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下午深证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微
光股份(股票代码:002801)股票,现登记参加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
                                        法人股东法定
证号码/法人股东
                                        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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