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有投资者打电话到公司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董事长李登海先生、副董事
长毛丽华女士所持股票是否发生变动,现就此问题做如下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公司董事长李登海先生、副董事长毛丽华女士所持有的股
份自公司上市至今(除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流通股股东对价,2006年实施200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致使持股发生变动外)未曾发生任何变动。部分投资者可能对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季度
报告中披露的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有误解,现做以下说明:
单位:股
股东总数 18,195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莱州市农业科学院 17,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7,360,457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莱州市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566,6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登海 3,203,2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3,076,830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LOF)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2,226,857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1,703,618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1,385,720 人民币普通股
毛丽华 900,9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登海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的实际控制
人。毛丽华为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的股东;华夏优
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资基金(LOF)、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为华夏基金旗下基金;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未知。
注释:上表所列股东中莱州市农业科学院持有股份93,157,064股,其中无限售股17,600,000股,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其所做承诺尚有75,557,064股属于限售股份;李登海先生持有股份
12,812,800股,其中3,203,200股可上市流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现任董事长
其所持有股份的75%即9,609,600股已作为高管股份予以锁定;毛丽华女士持有股份3,603,600股,
其中900,900股可上市流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其所持有股份的
75%即2,702,700股已作为高管股份予以锁定。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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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说明。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