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0月26日,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3000.00万元(人民币),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07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名独立董事均出具或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实际用款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4月20日。 上述款项公司已于2008年4月21日用自有资金30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25日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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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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