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承担部分赞助费用并于 2017-2018 年向海信集团支付总计 3000 万
美元权利使用费,将相应增加期间费用,预计将影响净利润 3000 万美元;同时
预计也将会对规模提升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但具体影响数据暂时无法预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与国际足联签署《世界杯赞
助协议》(简称《赞助协议》),成为 2018 年世界杯的电视官方赞助商和官方
电视机产品供应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作为海信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拟与海信集团签署《权利再许可协议》(简称《许可协议》),
海信集团将《赞助协议》项下相关权利再许可给本公司,本公司将承担部分赞助
费用并于 2017-2018 年向海信集团支付总计 3000 万美元权利使用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
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
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青岛市东海西路 17 号
主要办公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厚健
注册资本:80617.00 万元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委托营运;电视机、冰箱、冷柜、洗衣机、小家电、影
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空调器、电子计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产品、
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
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核
准项目经营);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相关业务培训;物
业管理;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资委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6.59 亿元
资产净额:98.55 亿元
净利润:10.00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协议定价参考市场行情,经协
议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再许可权利范围:根据《赞助协议》的约定,甲方再许可给乙方的权
利将不超过《赞助协议》中甲方被授予的权利范围,且乙方使用权利的产品范围
仅限于电视机产品。经甲方再许可权利后,乙方享有下列权益:
(1)乙方具有以下称号的使用权:
2017 年 FIFA 联合会杯官方赞助商;
2018 年 FIFA 世界杯官方赞助商;
2017 年 FIFA 联合会杯官方电视机产品;
2018 年 FIFA 世界杯官方电视机产品;
2017 年 FIFA 联合会杯官方供应商;
2018 年 FIFA 世界杯官方供应商;
乙方使用除上述列明的称号外的其他不同称号,必须经过甲方事先书面核
准。
(2)使用《赞助协议》中约定的 FIFA 标识用于电视机产品的生产、分销、
广告、促销和产品销售,包括产品及产品包装。
(3)使用 FIFA 标识开发组合 LOGO,但使用前述任何组合 LOGO 必须经过甲
方事先书面核准。
(4)按照甲方事先书面核准的方式使用《赞助协议》约定的吉祥物与电视
产品进行关联。
(5)《赞助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权利。
(三)再许可权利期限:再许可权利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18
年 FIFA 世界杯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三个月止。
(四)再许可权利地域:该再许可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有效。
(五)交易价格:3000 万美元
(六)支付期限:分期付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1500 万美元的等值
人民币,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1500 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
(七)税费:本协议双方应各自独立承担其在本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的签订
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八)支付方式:现汇
(九)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合同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或本协议中的任何
保证或承诺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通过所有可能的方式补救该等违约,以严格
履行本协议。如果违约方未能在十五(15)日或另一方要求的其他纠正期间内补
救违约,或如果实施的补救措施未奏效,且另一方仍遭受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
另一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成本和开销)、
损失或责任,并使另一方免于损害。但是,遭受损失的一方应以其商业上合理努
力避免或降低损失的增加。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赞助全球一流赛事,是较为有效的全球品牌成长路径;世界杯与奥运会并称
为全球两大顶级赛事,也是全球拥有最高知名度的体育比赛。此举将有利于提高
海信电视全球的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价值,以及促进提升全球主流销售渠道的拓展
能力,以致力于更快的成长为国际品牌。2017-2018 年本公司将就此投入 3000
万美元的赞助费用,将相应增加期间费用,预计将影响净利润 3000 万美元;同
时预计也将会对规模提升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但具体影响数据暂时无法预计。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会议应
出席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赞助世界杯暨与海信集团签署《权利再许可协
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关联董事刘洪新先生、周厚健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回避表决。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获悉并认可本议案,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协议定价参考市场行情,经协议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公
平合理。本议案实施后,将有助于推动海信电视国际知名度的提升。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
关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的累计金额为 0 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