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暨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青岛海 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 于赞助世界杯暨与海信集团签署《权利再许可协议》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获悉并认可本议案,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协议定价参考市场行情,经协议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公 平合理。本议案实施后,将有助于推动海信电视国际知名度的提升。 (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关于赞助世界杯暨与海信集团签署《权利再许可协议》的议案”之事前 认可暨独立意见签署页) 周子学 刘 坚 刘志远 2017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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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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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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