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
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于2月23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
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
露前6个月内(即:2016年8月22日至2017年2月22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7年2月24日出具
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2人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
董事、高级 2016-09-22 卖出 838,071
1 彭寅生
副总裁 2016-09-23 卖出 1,055,849
2016-11-18 卖出 17,000
2016-11-21 买入 10,000
人力资源部 2016-12-16 买入 2,000
2 沈燕清
总监 2016-12-30 买入 5,000
2017-01-13 买入 5,000
2017-01-24 买入 3,000
公司经自查后认为,上述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均在内幕信息
知情人知悉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前,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个
人基于自身资金情况,个人依据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自行作出的决策,
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
幕交易的情形,且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遵循了《证券法》、《公
司法》等相关规定,未构成短线交易。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公司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
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且核查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后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均遵守了《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未构成短线交
易。因此,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也不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