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6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6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 13 次董事会,全部亲自参加。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
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
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
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相关事项 意见
2016 年 4 月 14 日 第三届董事会 7 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6 年 7 月 8 日 第三届董事会 10 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同意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
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 2016 年半年报相关事项
2016 年 8 月 22 日 第三届董事会 12 次会议 同意
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2016 年 9 月 13 日 第三届董事会 13 次会议 同意
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2016 年 9 月 22 日 第三届董事会 14 次会议 同意
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为旺鑫精密提供委托
2016 年 10 月 17 日 第三届董事会 15 次会议 同意
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
2016 年 11 月 11 日 第三届董事会 17 次会议 同意
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2016 年 12 月 5 日 第三届董事会 18 次会议 同意
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
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到公司办公和经营所
在地实地考察。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是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
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6 年度召开会议 2 次,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的事项、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审计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了 2015 年度报告等事项;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审议了增补董事、
聘任高管的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6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
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它
本年度内,本人无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无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6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7 年本人将继
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请予以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炜
2017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