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 2,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 187天(不含产品到期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
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17年3月至
2018年3月期间,继续利用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购
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
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发行的保本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2017年3月30日《上
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www.sse.com.cn公司公告)
公司总经理室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原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
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
挥闲置资金的持续性增值作用,达到累积增值的目的,实现股东利益
最大化经营目标。2017年4月6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000万元,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买“乾元-养颐四方”理财产品的
协议书,期限187天(不含产品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45%,
预计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一年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该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
二、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产品编号 SH072017079187D02
产品说明书版本 2014年4月第1版第1次修订
产品中文商业全称 “乾元-养颐四方”2017年第79期固定期限理财产品
产品专业名称 “乾元-养颐四方”2017年第79期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适合客户 机构客户
本金和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认购期 2017年4月5日9:00(北京时间)至2017年4月6日17:00(北京时间)
1.在上述认购时段内,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购买本期产品。
2.在上述认购时段内,客户可通过我行指定网点购买本期产品,具体购买时
间以网点公告的营业时间为准。
3.产品认购期内,客户将认购投资本金存入客户指定账户之日至本产品成立
日(不含)期间,客户可获得认购投资本金的活期存款利息,认购期内的活
期存款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产品成立日 2017年4月7日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并至少于提前成立
日进行公告,产品成立日以公告为准。
产品期限 187天(不含产品到期日)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有权提前终止和展期产品。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
行提前终止产品时,将至少于提前终止日之前2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中
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展期产品时,将至少于产品到期日之前5个产品工作
日进行公告。
产品到期日 2017年10月11日
产品到期日至产品兑付日之间不计算投资收益或存款利息。
产品工作日 产品存续期内每一银行法定工作日为产品工作日(非中国大陆法定节假日和
公休日);如遇特殊情况,以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具体公告为准。
销售渠道 本期产品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指定网点、网上银行销售
认购起点金额 机构客户:10万元
追加认购金额单位 机构客户:10000元的整数倍
销售区域 1.本期产品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网点销售。
2.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网上银行购买本期产品的客户,其用于购买
本期产品的银行账户须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网点开立,客户购买本
期产品所在地不受限制。
产品用途 本产品满足客户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理财需求。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4.45%/年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可根据市场情况和产品运作情况等因素调整预期
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启用日之前2个产品工作日进行
公告。
产品费用 本产品收取的固定费用为托管费,浮动费用为产品管理费。
详见本产品说明书第四部分理财收益与费用说明。
税款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期产品的所得税款。
其他 1.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可根据需要对产品进行优化或升级,并至少于产
品优化或升级启用日之前2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2.本期产品不具备质押等担保附属功能。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 2017 年 3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
www.sse.com.cn 公司公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乾
元-养颐四方”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
通过购买此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理财产品合同的主要内容
购买此理财产品由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签订相关理
财产品合同。
(一)基本说明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将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资产组合
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项下的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
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其中,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
70%,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30%,其他符合监
管要求的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不超过70%。
产品存续期内,本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的,中
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于资产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披露有关情况。产
品存续期内,本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
化的,即资产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风险分类从正常类或关注
类转为不良类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将于认定资产风险状况发
生实质性变化后的5个产品工作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二)产品说明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请充
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产品期限187天(中国建设银行有权
对本期产品进行展期和提前终止),存续期内产品不接受申购或赎回
申请。本期产品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
法回收任何本金和净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产品适合于收益型、
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
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
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本年度已到期及正在执行的银行理财产品
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理财产品名称 理财产品类 金额 起止日期 年化收 公告编号 实 际 回 收 实际获
型 益率 本金金额 得收益
浦发银行财富 非保本浮动 2,000 2016-04-01 4.20% 2016-008 2,000 82.85
班车进取 6 号 收益型产品 至
理财产品 2017-03-25
浦发银行财富 非保本浮动 2,000 2016-05-10 3.90% 2016-017 正在履行
班车进取 6 号 收益型产品 至
理财产品 2017-05-05
上海银行“赢 非保本浮动 2,000 2016-07-11 3.60% 2016-025 正在履行
家”尊崇君享 收益型产品 至
理财产品 2017-07-11
浦发银行财富 非保本浮动 2,000 2016-11-11 3.55% 2016-031 正在履行
班车进取 4 号 收益型产品 至
理财产品 2017-05-10
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
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
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品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
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